闽教育系统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出台

27.07.2014  12:50

  台海网7月27日讯 (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林芹)导报记者昨日获悉,由省教育厅印发的《福建省教育系统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正式出台。

  《方案》明确,每所学校、幼儿园按要求设立治安保卫机构,配齐配强治安保卫人员和保安员。200人以下的学校、幼儿园,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分别不少于1名,200人以上的,每增加200人,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各增加1名;师生人数100人以下的,配备专业保安人员不少于1名;100-500人的,配备专业保安人员不少于2名;500人以上的,每增加500人增配1名保安人员。《方案》要求,相关部门要加大对视频监控系统的投入和改造,使视频监控系统具备与上级业务部门、公安机关等对接共享功能,音像信息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0天,系统录像回放清晰度应不低于704×576像素。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省校园重要部位和场所配备“一键式报警”设施,并实现与公安机关联动。

  福建省还打算将专门(工读)学校建设纳入综治目标管理和教育发展规划,列入当地财政预算,安排专项建设资金,争取2017年做到每个设区市新建或者改建一所专门(工读)学校。争取福州市2015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力争泉州市、三明市2016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其他设区市也要在2017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此外,我省还鼓励各地在有条件的学校试行“弹性离校”做法。有关学校可根据学生家长自愿申请,对按时离校确有困难的学生,批准适当延长离校时间,组织学生进行完成作业、课外阅读、体艺科技等活动,但不得组织学生集中上课、补课,不得向学生收取费用。其他学生均应按时离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