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创新推出羁押必要性诉讼式审查
福州新闻网3月27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任思言 通讯员 宋璟 夏晓莉)一时糊涂抢夺营业款,积极认罪悔罪,主动退赃获谅解。24日,在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召开的一起羁押必要性诉讼式审查会上,公诉人、检务督察员、看守所监管人员经过诉讼式审查,决定对一起涉嫌抢夺罪的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
冯某今年39岁,是三明人。今年1月23日凌晨,冯某到大儒世家小区一家便利店里买矿泉水,见到店内收银台里有一沓现金,冯某临时起意,趁营业员结账时,拿起现金就跑。在营业员大喊求助后,冯某被经过便利店小区居民抓获。经查,冯某抢夺的现金为4300元。2月20日,冯某涉嫌抢夺罪被鼓楼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被执行逮捕。
3月20日,冯某的案件到了审查起诉阶段,鼓楼区检察院依职权决定对冯某的羁押必要性进行立案审查。经过审查,冯某没有犯罪前科,也不是累犯,他被逮捕后,积极认罪悔罪,他的近亲属也积极为他退还赃款,并且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我一时糊涂,并没有想到这是犯罪,我现在知道自己行为触犯到刑法,我愿意接受处罚。”在检察官提审冯某时,冯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
经过审查,检方认为,冯某与被害人依法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且能够提供担保,符合变更强制措施的条件,决定将该案以诉讼的形式开展审查。
在昨日的审查会上,检务督察员、看守所监管人员、被害人、公诉人等一致同意变更冯某的强制措施;冯某的近亲属陈某作为保证人,承诺监督冯某,发现其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法相关规定的行为,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随后,鼓楼区检察院监所检察科建议该院公诉部门对冯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据介绍,这是鼓楼区检察院探索逮捕案件的诉讼式审查之后,创新推出羁押必要性诉讼式审查,也是福州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首次以诉讼式审查的形式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鼓楼区检察院监所检察科黄萍检察官告诉记者,通过对羁押必要性进行诉讼式审查,检方可以当面听取多方意见,让羁押必要性审查更加公正、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