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执转破”制度 破解“执行难”僵局

21.12.2018  18:50
  近日,厦门中院举行执行转破产审判工作发布会,发布了一批“执转破”典型案例。

  厦门恩科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科公司”)成立于2003年,近年来,恩科公司经营状况恶化,先后被多名债权人提起诉讼。案件生效后,权利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审计评估,恩科公司的资产总额不足申请执行债权标的额。厦门中院执行庭在强制执行过程中,经“执转破”程序将前述执行案件移送厦门中院民六庭进行破产立案审查。经审查,2016年8月5日,厦门中院裁定受理恩科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厦门中院裁定受理后,依法指定管理人,并指导管理人清产核资,解除租赁合同,引导债权人申报债权,确保破产清算程序快速推进。随后,厦门中院主持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管理人仅用两个月就完成对恩科公司债权的审查并编制债权表提交债权人会议审查。2016年12月12日,恩科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次日,恩科公司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最终,根据法院认可变价方案、分配方案的裁定,管理人依法通过公开的网络平台拍卖恩科公司的破产财产,并顺利以3505万余元溢价成交。2017年8月4日,厦门中院依法裁定终结恩科公司破产程序。作为福建省首例“执转破”案件,为今后“执转破”的审理提供了重要的示范与宝贵的经验。

  “执转破是从制度上打通解决部分执行难问题的最后一公里的需要。”厦门中院法官介绍称。在另一起关于厦门市东林电子有限公司(下简称“东林公司”)“执转破”转重整案件中,200名工人则顺利拿到了千万元欠薪,该案是福建首例执行转破产清算再转重整的案件。

  据介绍,东林公司在厦门两级法院涉及的执行案件共计190件,其中涉及工人工资案件32件,人数200余人,东林公司拖欠的工人工资、补偿金合计超过1300万元。本案通过重整方式审理,实现了职工债权100%的清偿率,供应商债权也获得了较高的清偿率,实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执转破”是最高人民法院近年来大力推进的一项新的工作,为推进这项工作,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在2017年制定了执转破工作指导意见、在今年3月专门召开全国法院执转破工作推进会。两年前,厦门中院在全省率先开展“执转破”工作,通过逐步规范法院内部衔接机制,多方协调政府支持,培育高水平破产管理人队伍,推行破产案件简易审程序,探索构建企业法人“执行不能”案件退出机制,创新在“执转破”案件审理中发挥破产重整、和解制度优势拯救困境民营企业,为清理“僵尸企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维护民营企业存续机会提供强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截至目前,厦门中院共推动23家被执行企业退出市场,涉及执行案件947件,其中,2018年审结“执转破”案件10件、宣告破产5件,共计清理终结执行案件701件,执行标的近15亿元。先后成功审结全省首例“执转破”案件、全省首例执转破转重整、执转破转和解、全省标的最大的执转破转和解等典型案例。今年4月,厦门中院还被国家发改委、最高法院等部委联合调研组指定在全国“僵尸企业”市场退出工作交流会上作经验交流。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