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于创新 打造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厦门品牌”

02.07.2015  11:35

      近年来,厦门市高度重视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认真研究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纠纷的特点、规律,积极探索、创新矛盾纠纷解决的方法、途径,充分利用特区地方立法权的优势,先后两次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行地方立法,以立法引领保障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逐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综治协调、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多元化纠纷解决的工作格局,取得了很好工作成效。

      一、注重立法引领,强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顶层设计”。2003年,由市司法局主动牵头筹备第一次立法,组织有关部门及在厦部分高校的理论和实务工作者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行了系统的研究,邀请中国人民大学、厦门大学法学院等专家学者参与立法筹备,编写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原理与实务》一书,联合市人大内司委发起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立法调研。2005年10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全国第一个以地方性法规文件的形式确立了协商、调解、仲裁、行政处理等不同纠纷处理机制的地位、作用及其与诉讼之间的关系,提倡和鼓励当事人自愿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并提出将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作为政府的责任。经过10多年的积极探索实践,厦门市多元化纠纷解决的内涵不断丰富,机制不断完善。在市委的高度重视和市人大常委会积极主导下,市司法局联合市综治办、法院、法制局等多个部门启动了《厦门经济特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立法工作,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行“升级换代”,并于2015年4月1日在市人大常委会获得审议通过,成为全国首个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地方性法规。《条例》确立了“自治—调解—裁判”纠纷解决分层递进理念,规范了调解渠道、协商形式和调解程序,建立了组织体系和保障机制,大胆探索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等多种模式。

      二、注重平台建设,健全纠纷分层汇集分流处置的“三道关口”。第一道关口:在镇(街)、村(居)基层一线搭建“一站式”的纠纷解决服务平台。全市37个镇(街)、483个村(居)设立分别设立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中心(站),聘请镇街专职人民调解员和村居首席人民调解员,建立健全了领导定期接访和纠纷排查、联席会议、考核管理等工作制度,明确纠纷受理、分流、处理、跟踪、反馈等工作流程。第二道关口:在纠纷多发、专业性强、调处难度大的特定行业、专业领域,搭建“一条龙”的纠纷调处平台。先后建立了“市、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区道路交通事故调处中心”和“区劳动争议仲裁院”等一系列专业调处平台。5年来累计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2682件,其中通过仲裁阶段调解制作调解书的7676件、撤诉4371件,调撤率达53.11%。第三道关口:在两级法院层面,搭建“一体化”的诉讼服务平台,全面建立集诉调对接中心、诉讼辅导室、法院附设或特邀调解室、诉外派驻调解室、12368司法服务热线、网上诉讼服务信息等功能于一体的诉讼服务平台,对矛盾纠纷进行诉前分流引导。去年,两级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共调解案件6235件,占审结案件数的17.63%。

      三、注重机制衔接,构建及时高效解决纠纷的“快速通道”。一是简单纠纷就地化解机制。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的作用,及时将婚姻、继承、赡养、邻里关系、小额债务、轻微侵权等一般民事纠纷,吸附在基层、解决在就地。近4年来年均化解民间纠纷1.2万件,成功率达99.89%,实现了“小纠纷不出社区、大矛盾不出镇街”。二是复杂纠纷联动调处机制。加快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机制,有效应对各种复杂、疑难的矛盾纠纷。目前比较成熟的有:“诉调对接”机制、“警民联调”机制、“检调对接”机制。此外,厦门市还创新推动“裁调对接”、“援调对接”、巡回调解等工作机制,基本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三是纠纷预防群众参与机制。各村(居)纷纷成立了乡贤理事会、村民议事会、居民微自治等民间组织,运用村规民约等民间习俗的“柔性”力量,引导矛盾纠纷当事双方自行协商和解,避免纠纷升级激化。厦门市海沧区东孚镇洪塘村村民自发成立“言和堂”,协调化解亲友邻里纠纷,成立一年来刑事发案数同比大幅下降80%。四是纠纷解决司法保障机制。新出台的《条例》进一步强化了司法在解决纠纷的引领、指导和保障作用,对于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经人民法院确认效力的调解协议或向依法人民法院申请的支付令,“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四、注重培育亮点,打造各具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解决“厦门品牌”。一是探索创新涉台纠纷解决方法。设立了全国首个涉台法庭、涉台海事审判庭、涉台检察室,率先实行涉台刑事、民事、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和审理,并探索建立了台胞陪审员、台商调解员制度、台商检察联络员制度,设立涉台纠纷调委会,依托海峡论坛这一两岸交流开展两岸基层调解员联谊交流,为两岸交流合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二是探索创新“无讼社区”创建活动。在村(居)设立法官工作室、法律诊所、好厝边会所,开展法律宣传、司法指导、司法确认,联手社区协调化解纠纷。2014年,“无讼社区”创建在厦门市实现了全覆盖,有30%的社区实现了全年没有诉讼案件。三是探索创新商事纠纷解决中心。应对厦门自贸试验区建设需要,建立厦门国际商事仲裁院和商事纠纷解决中心,依据我国有关法律,大胆借鉴国际经验,积极探索仲裁员名册的开放化、国际化,不断完善涉外仲裁的现代化规则,完善与国际接轨的国际商事仲裁和国际商事调解制度机制。四是探索创新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全市在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物业管理、在厦异地商会等19个特定领域和工业园区、商贸中心区、外口聚居区等3个特定区域,建立了287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五是探索创新个人调解工作室。注重培育发挥在各领域和行业中涌现出来的深受群众信赖的调解“能人、高手”的作用,每年评选“十佳金牌调解员”,探索建立了24个以“金牌调解员”个人名字命名的调解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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