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公安局创新动态服务 走出窗口上门服务

25.11.2014  20:47

  福建新闻网泉州11月25日电(泉公宣)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泉州市公安局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着力改进工作作风,坚持创新服务理念,提出打破静态服务常规,创新动态服务,走出窗口,面向基层,上门服务。

  简化重点工程建设审批手续。

  重点项目建设所需民爆物品的购买、运输,由爆破工程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负责受理、审查和核发准购、准运手续;对同一施工单位,但工程跨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施工单位在事先报市重点办、市公安局协调同意后,公安机关的审批权限原则上分三种情况:由民爆物品使用量多、工程量大的所在地公安机关审批;由就近的民爆物品销售单位的所在地公安机关审批;由工程现场使用仓库的所在地公安机关审批。对爆破工程现场未建有符合“两个标准”储存仓库的,实行一次审批多次领用,由就近的民爆物品销售单位配送、清退。

  缩短治安管理审批时限。

  将“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的验收”审批期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8个工作日;城市风景区和复杂环境爆破作业工程许可审批期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爆破员)》、《爆破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民爆物品仓库管理员资格证》的变更、签注审批时限由8个工作日缩短至4个工作日,核发期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换证期限由18个工作日缩至9个工作日。今年2月14日,福建奕顺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厦门爆破工程公司向该窗口申请办理“城市风景名胜等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许可项目”事项,石狮市万科滨海房地产建设项目、晋江三创园苏内地快环区道路申请土石方爆破,在确认材料齐全受理后,该窗口立即协调市局相关业务部门进行现场踏勘,原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内需完成的审批工作,该窗口分别在4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内即完成上述两项工地申请材料审核审批工作并办结,使企业工程建设任务顺利进行,深受服务对象好评。

  着力提升窗口服务质量。

  在服务中做到“三多”,即多问一句,多看一眼,多查一遍。同时,开展“学讲练”、苦练群众工作基本功,提升窗口民警服务技巧、沟通能力和专业水准,注重细节体现,办好“小事情”、避免“小摩擦”、解决“小问题”,努力提升窗口服务形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