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城市成为一种生活态度

15.05.2017  14:30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中央文明委副主任刘奇葆在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指出,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创建文明城市工作,1996年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以来,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深入开展,涌现出一批创建工作先进典型,评选出一批全国文明城市,示范带动各地掀起创建文明城市的热潮并取得了新发展和新局面。

  文明,是对一个城市的最大肯定。它不同于经济、教育,它是一个城市最深处流动的血液。每个城市都有一份属于自己的文明,这就好比现代化的摩天大楼与高科技产品一样,是必不可少的。文明城市,是每个人追求的梦想,是一场永不停歇的幸福接力,是一段永无止境的提升过程。

  创建文明城市,重要体现在提高生活质量的民生工程和加快城市化进程的重要途径。刘奇葆部长将20多年来的创建实践经验,生动地概括为“六大法宝”。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坚持突出思想道德内涵,着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坚持重在建设立破并举,久久为功务求实效;坚持创新内容手段载体,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坚持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形成合力保持常态。

  围绕在六大法宝的6个坚持,提高民生工程生活质量,创建文明城市,是通过争创,推进经济发展、优化城市环境、提高文化品位、增强城市凝聚力、造福人民群众;创建文明城市的最终目的,就是提升群众幸福指数和生活品质,就是精准满足群众需求、让群众共享城市发展成果。始终贯彻“坚持”的文明城市建设,是加快城市化进程的重要途径。

  文明是一阵清风,爽朗了人们的心情;文明是一盏灯,照亮了前程的光明;文明是一场雨,滋润了干涸的心灵。要想改变城市面貌,不但要把建设搞好,还要把精神文明传播好。人民是城市的主人,既是城市文明的受益者,更是城市文明的建设者,城市文明离不开个人文明、依托于个人文明。作为城市大家庭的一员,每位公民都有责任、有义务通过自己的文明行为,为我们的城市增色添彩。把一座城市建设的更美好,不仅仅是政府的事,也是我们每一个公民的事。只有齐心协力,从点滴做起,从我做起,从今天做起,积极为创建文明城市做出贡献,才能把我们的城市建设的越来越美丽。

  创建文明城市成为一种生活态度,将城市内外修炼都提出了极高的标准,提升城市整体文明水平和文明态度;我们在加强城市的建设、管理和服务基础上,必须全面提升城市的文明程度。

  不断丰富着文明城市的色彩与内涵,迈开了追求城市外在美与内在美有机融合的铿锵步伐。在这个步伐中创建文明城市,创建文明城市的生活态度,这更需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需要外在形象和内在气质达到“形神兼备”。这种内外兼修的文明塑造,不是通过集中的资金投入或者突击性的宣传引导教育就能实现的,而是需要潜移默化、平流缓进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如果不能做到坚持不懈,就很可能前功尽弃。无论是基础设施建设、城市面貌提升,还是市民素质的提高、文明氛围的营造,都是长期性、持久性的工作,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文明的标准和评价尺度也在不断变化和提升,唯有坚持不懈、久久为功,才能确保文明创建能够跟上文明进步的脚步。这些经验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大力抓、坚持抓、一把手亲自抓。

  每一项文明指标都是作为一种生活态度存在着,创建文明城市,靠你、靠他、更靠我。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让这个城市最深处的渊源——文明,不再寂寞,不再无人问津,重新焕发出青春与活力!

  文明创建对于一座城市和城市里的所有人都是一场文明的修行和历练,经历过洗礼才能更好的成长与进步,在文明创建的征程中,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让坚持的力量迸发出来,让文明之光在城市中闪耀。

  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取得了新发展、开创了新局面。(长乐市湖南中心小学 魏凌榕)

福建日报评论员:团结奋斗办好福建的事情
  “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新时代是奋斗出来的。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