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黄晓舟区长对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提出要求

16.11.2015  19:09
  

      日前,针对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存在的不足和下步工作部署,厦门市集美区黄晓舟区长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认识上要再提高。各级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大安全”理念看待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统筹抓好社会安全、生产安全,要把安全城市创建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紧密围绕“八大体系”与“三个能力”建设,强化各项措施,扎实推进创安各项工作。

  二是责任上要再落实。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按照《集美区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责任分工》,分解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切实做到创安有部署、有开展、有推进、有落实;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创建办要严格考核问责,不断完善考核问责制度,动真格、查真情、较真劲,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镇(街)、部门,跟踪了解督查到底,强化创建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三是措施上要再强化。当前正是“十二五”收官之际,同时也是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的攻坚提升阶段。面对时间紧、任务重的严峻形势,各级各部门要迅速行动,加大创建力度,加快创建推进步伐,有力依托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广泛宣传发动,强化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加大典型示范特色培育,实施治本攻坚提升,不断巩固提升创建工作成果。

      四是特色上要再提炼。各级各部门要结合集美区“经济转型、城市转型、社会转型”(三大转型),大胆发散思维,创新方式方法,在加强“一校一特色”、智能化门禁通、“菜单式”培训服务等典型特色培育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安全特色培育层次,重点围绕高危行业安全监管、集美学村安全管理、安全体验文化等进行总结提炼,浓缩安全特色精华,持续提升创建工作品质。(厦门市集美区安监局  陈东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