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龙清系列报道之二:16年练就专家型法医

17.08.2014  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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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龙清是漳州市检察院检察技术处正科级检察员、副主任法医师,先后被授予全国检察技术先进个人、省五一劳动奖章、省职工道德建设十佳标兵、省优秀共产党员、省先进工作者、全国最美检察官提名奖、全国模范检察官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一等功一次。漳州市检察院成立以其个人名字命名的“劳模工作室”,被福建省总工会授予“省级示范劳模工作室”、“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
  荣誉等身的刘龙清身上有哪些人们稍有耳闻更多不为人知的故事呢?8月6日,《法制今报》推出刘龙清系列报道之二:《16年练就专家型法医》   16年练就专家型法医 漳州市检察院检察技术处正科级检察员、副主任法医师刘龙清系列报道二       作者:福建长安网记者 法制今报记者 黄声梅  见习记者 洪凌霄
    “我为了看这个高血压已经花了不下百万,看了全国很多专家都没降压下来,我愿意出100万元来买你的配方。”在接受调查的过程中,因为受到法医刘龙清的治疗,嫌疑人的高血压降到正常值,在供出自己罪行的同时,嫌疑人表示愿意出高价来买刘龙清的配方。      成为法医之前,刘龙清曾是一名内科医生。拥有医学知识一直是刘龙清引以为自豪的事情,也为他日后法医工作的出色发挥奠定了基础。
为了事业,曾“抛妻弃子
  刘龙清生长在一个缺医少药的农村,从小体质差,经常生病,高考填报志愿时,他填的全部都是医学院校。1991年,刘龙清被福建医科大学临床医学本科专业录取。毕业后,刘龙清被分配到医院门诊部当一名住院医师。   短短的一年两个月时间里,刘龙清这个刚毕业的实习医生表现出一个好医生应有的素质—视病人如亲人。刘龙清说:“在大学法医课上,就迷恋上了当一名法医。”在刘龙清工作的第二年,漳州市检察院公开招考一名法医。刘龙清试探性地报考,结果他考上了。刘龙清刚到检察院上班不久,就接到要远赴四川参加检察系统法医上岗培训班的通知,“那是必须参加的,否则无法上岗。”而妻子已快临产,且胎位不正,若分娩前胎位还没调正,刚离开医生岗位的他“太知道”那意味着必须剖腹产。   面对还不到一个月的预产期、胎位不正、丈母娘患上癌症晚期、母亲双膝关节严重骨质增生变形行走不便、租住在别人家的一间房子里,刘龙清放不下家里的一切,同样也放不下梦寐以求的机会。一向娇弱的妻子突然坚强起来,说:“你安心去学习吧,胎位不正我争取通过跪卧调正,反正家在医院旁边,分娩前我自已办住院,万一不行我打120。”   就这样,大腹便便的妻子用摩托车将刘龙清载到车站,送上远行的客车,也送给丈夫一对实现梦想的翅膀。“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天,飞机在空中时我真想跳下去。”回想那一幕,刘龙清仍“心痛至极”。当他学成归来时,四个月大的儿子已长到18斤,而爱人瘦到只有93斤。
学以致用,揭掉“疾病护身符
  在一次协助办案部门审讯时,刘龙清利用所学医学知识,成功揭掉3名重大行贿嫌疑人的“疾病护身符”。   去年6月,漳州市检察院承担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指定立案审讯3名涉嫌行贿的重大犯罪嫌疑人,这3人已被传唤过没有立案,3人均有“疾病护身符”,一个心率缓慢,每分钟只有45次;一个高血压220/120mmHg;一个曾脑中风过。   在一次审讯中,曾经脑中风过的嫌疑人突然“发病”,歪着嘴,叫嚷着自己“不行了,快死了”。办案人员赶快叫来刘龙清,赶到现场的刘龙清经过一系列医学检查,确认嫌疑人无发病体征,系故意伪装,企图逃避审讯,刘龙清就当场揭穿,对其的审讯得以持续,最终成功突破。   “不能让这些人自恃有疾病,不配合检察机关办案。”刘龙清经过详细检查,与专家反复会诊,制定出治疗方案。在整个办理过程中,刘龙清和办案人员一起值班,确保3个嫌疑人的身体没有出现安全问题,使得案件进展顺利。   案件成功侦破,嫌疑人的高血压也降到正常值,提出要用百万高价来买刘龙清的配方。交易没有成功,也不可能成功,经过16年的职场磨砺,金钱诱惑、亲友说情、威胁恐吓,凡此种种,之于他都熟视无睹,他的信条中唯有一个“公平正义”。
精心打磨,权威专家“应运而生
  “每一起案件的成功办理,都让我感到检察技术的成功运用将给检察工作带来重要的促进作用,也坚定了我钻研法医技术的信心和决心。”刘龙清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总是“多想一些”,成为全省首批检察业务专家之一。   1999年至2000年的两年间,刘龙清受理了10多个脑震荡案件,经重新鉴定只有1件达到轻伤标准。“‘脑震荡’是老百姓熟知的一个名词,却被某些别有用心的人无以复加地利用。”刘龙清说,脑震荡其实就是脑部的一种轻微损伤,当时实行的《人体轻伤鉴定试行标准》第八条规定,头部损伤确证出现短暂的意识障碍和近事遗忘可以鉴定为轻伤。什么是“短暂”,几秒、几分钟都可以;而近事遗忘主要靠当事人自述。   脑震荡能否作为脑部轻伤的鉴定依据?经过细致调查分析,刘龙清撰写了论文《脑震荡的鉴定》,提出“脑震荡不宜鉴定为轻伤”的观点,在全市法医研讨会上获得一致认可。从此以后,漳州市再没有发现一起被鉴定为脑震荡的案件。刘龙清这个观点的提出比全国废除脑震荡的伤情鉴定标准整整早了10年,2014年开始实行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把脑震荡鉴定标准拿掉了。   刘龙清多思多想,先行一步的做法在其16年法医生涯中比比皆是。在接连发现伪造CT片及伪造伤情案件后,他撰写了论文《4例伪造CT片的法医学分析》,被一些高等院校的法医学教材作为伪伤、诈伤的典型案例;针对伤情造假猖獗的情况,他及时总结归类,专门向政法委打了一份打击伤情造假的报告,迅速在全市展开伤情造假专项活动;为了提高鉴定公信力,他积极推动漳州市检察院与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建立检案合作基地,共同破解疑难技术问题,有效提升鉴定科学性。   “我个人的力量是渺小的,面对一些疑难案件,要善于借助其他权威专家的力量。同时,不能局限于就案办案,还要尽可能从个案中总结经验,做一些有利于推动法制健全、社会风气向上的事情。”刘龙清说到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