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玉亭:加强磋商对话 开展务实合作

27.05.2015  17:15

  刘玉亭率团访问泰国马来西亚和新加坡

  加强磋商对话 开展务实合作

  5月10日至1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刘玉亭率团访问泰国、马来西亚和新加坡,与泰国商业部副部长阿披拉迪举行双方合作谅解备忘录框架内的首次高层磋商,与马来西亚内贸、合作社与消费者保护部副部长艾哈迈德·巴沙和新加坡财政部常务秘书兼新加坡会计与公司监管局董事会主席林素芬举行高层会晤,与马来西亚内贸、合作社与消费者保护部,马来西亚合作社学院,新加坡知识产权局和新加坡会计与公司监管局举行工作会谈,并与新加坡知识产权局签署双方合作谅解备忘录。

  泰国商业部自1992年以来,与工商总局保持着友好合作关系,双方于2012年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此次刘玉亭与阿披拉迪的磋商是双方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以来的首次高层磋商。双方高度评价3年来两部门在合作谅解备忘录及双年度工作计划框架内开展的合作,一致认为在中泰建交40周年之际,应进一步加强商事登记、知识产权保护、公平竞争等领域的全方位、深层次合作,共同为促进中泰关系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在与艾哈迈德·巴沙和林素芬分别举行的高层会晤中,双方介绍了各自部门的职能和工作情况,一致认为应当加强双方共同职能领域内在制度设计和运行、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等方面的对话和沟通,开展务实合作,共同促进营商环境的进一步改善。刘玉亭还与艾哈迈德·巴沙就尽快签署相关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达成一致。

  在与泰国商业部,马来西亚内贸、合作社与消费者保护部,马来西亚合作社学院,新加坡会计与公司监管局,新加坡知识产权局的工作会谈中,代表团介绍了工商总局在商标注册与保护、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相关领域,特别是商事制度改革中取得的工作成果,与外方就商事登记相关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就双边合作框架和中国-东盟合作框架内的交流合作交换了意见。

  与新加坡知识产权局会谈后,刘玉亭与该局局长陈一山共同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新加坡知识产权局合作谅解备忘录》。

  访问期间,代表团还与泰国和马来西亚的商会组织及其会员企业召开座谈会,走访了泰中工业园及部分当地企业和中资企业,宣传我国商事制度改革措施,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并对企业的关切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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