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法院:刑满释放仍不知悔改 多次入户盗窃受刑罚

06.02.2015  12:44
  曾因犯盗窃罪被法院两次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不知悔改,被告人陈某采取撬门入窗的方式,短短15个月时间先后在尤溪县城内,疯狂入室盗窃25起,涉案金额达5万多元。近日,尤溪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2013年1月10日上午,被告人陈某窜至尤溪县西城镇被害人王某家中,盗走被害人王某放置在桌上的华硕笔记本电脑一台。经尤溪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电脑价值人民币1 859.4元。2013年1月-2014年3月在尤溪县入室盗窃电脑、首饰、现金等财物,作案达25起,盗窃数额为人民币56 104元。另查明,被告人陈某因犯盗窃罪于2006年11月6日被尤溪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因犯盗窃罪于2008年10月13日被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尤溪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25次,盗得他人财物价值计人民币56 104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陈某有犯罪前科,应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陈某多次盗窃,应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陈某入户盗窃,应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陈某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目前年关将近,是入室盗窃案件的高发期,广大群众要做好防盗准备。出门时,应将防盗门反锁,特别是临时有事出门时,不能因出门时间不长而掉以轻心,一定要反锁防盗门。另外,家中尽量不要存放大量现金和体积小的贵重物品,对厨房的门窗要重点防范,装有燃气管道的低层住户,一定要安装防盗窗。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