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官林孔亮亲切为民:法官是情理与法理化身

09.07.2016  20:38

  福州市闽侯刑庭林孔亮。

  人民网福州7月8日电(谢曦 实习生 魏明祥)在司法面前,他凛然正气,将一桩桩刑事案件办成了铁案;在群众面前,他刚中带柔,在司法办案中怀着深切的为民情怀。

  他是闽侯县人民法院刑事庭副科级审判员林孔亮,奋战在刑事大要案和疑难复杂案件审理一线7年以来,先后独立承办各类刑事类案件700多件,从未发现有错案。他注重调解工作,巧妙借力开展多元调解,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截止2015年年底,调解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到位款1000多万元。

   实践中学习 汇聚司法智慧

  林孔亮深知,在当前新类型案件层出不穷的情况下,做一名合格的法官不仅需要过硬的政治素质和司法能力,更要借助课题调研等途径,通过对法律理论的不断学习和在审判实践探索中总结,才能进一步充实完善自己。

  刚步入工作时,林孔亮主动请缨接待一名因被告人还不了钱,被害人要求加重处罚被告人的案件。他为受害人讲明了法律条文,一遍又一遍地解答受害人的问题,但最后无法说服对方。正当现场气氛陷入尴尬之时,院里“老法官”出面解围,用方言与受害人沟通,就像老朋友一样拉家常,有说有笑地把道理讲明白了。

  这让林孔亮意识到,法官除了查明真相并严格依照法律作出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选择,更应该对当事人多一些人文关怀,要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多一些善念和包容,发挥好法的教育和引导功能,答疑解惑的关键点是情理与法理的交融,通过自己实实在在的工作解开当事人的“法结”和“心结”,有效化解双方一触即发的矛盾。

  如今,在林孔亮审理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他十分注重调解工作,并巧妙借力开展多元调解,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案件调解率超过80%,调节执行到位款近1000万元。

   亲切为民 守护司法公正

  “为民服务,司法公正”,这是闽侯村民薛依姆为表达自己的感谢向林孔亮赠送的锦旗,这是群众对其司法为民的真诚回应。

  两年前,闽侯上街村一摆摊为生的薛依姆与同村林某产生纠纷,导致其左手粉碎性骨折,从案发开始,薛依姆就不断上访。有一天,薛依姆穿着黄马褂跪地于县法院鸣冤,当时作为这个案件的主法官林孔亮看到后,就将其请至自己办公室,倾听老人诉说。原来,伤害薛依姆的林某是村干部,薛依姆担心法院会偏袒林某。后经审理,法院宣判林某犯故意伤害罪,入狱服刑,并赔偿薛依姆二十多万的经济损失。

  作为一名刑事法官,法官的每一个裁决关乎案件里所有人的切身利益,对待每一起案件,林孔亮总是不厌其烦地核实证据,让每一份裁决、每一份文书都经得起审视,力争使每件案件都能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曾有当事人在办公室拿出装有辩护词信封送材料时,职业敏感使然,工作经验丰富的他立即察觉情况异常,仔细检查信封,果然发现信封中夹着一叠人民币。面对这种情况,林孔亮义正辞严地告诉当事人家属,他们的行为既是对法官的侮辱,又是对神圣法律的亵渎。当事人家属当即认错离开。

  信仰法律,不忘初心,司法为民也好,维护公平正义也罢,这位先后被评为福建全省法院系统办案标兵、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先进个人、福建省十佳政法干警的基层法官,正用自己的智慧和耐心去深耕细作每一个案件,切实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