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部长: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教育是国计,也是民生,联系群众最广泛,服务群众最直接。在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维护立德树人的纯洁高地,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日前,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袁贵仁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介绍了教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有关情况。
记者: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责任重大。教育部党组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袁贵仁: 教育部党组把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关键环节。我作为党组书记,必须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注重发挥廉洁从政的表率作用,带动班子积极主动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一是党组带头加强作风建设。紧紧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松,2013年召开的39次党组会中,有21次设置了专门议题,研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作风建设事项。去年,部党组成员确立专题48个,深入19个省市的20个联系点及26个其他基层单位开展调研。教育实践活动中,针对查摆出的28个“四风”方面主要问题,部党组逐条研究整改措施,党组成员分别牵头一抓到底。
二是层层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党组书记和机关各司局、直属单位、直属高校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执行责任和推动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是推动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制定了教育部直属机关党员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深入解决“四风”问题的有关规定等制度,不断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教育引导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守住清正廉洁的底线。
记者: 群众利益无小事,中央把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请问教育部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方面有哪些有效做法?
袁贵仁: 让教育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是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教育部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一是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集中开通24小时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成立教育系统信访举报受理中心,党组成员亲自批阅信件,督办重大疑难信访事项。2013年共收到2221件信访件,全部进行了督查、督办,对已办结的234件实名举报逐一进行了回访。
二是治理高考违规招生问题。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责、违规惩戒机制,重拳惩治违规招生行为,推进阳光招生。出台招生违规查处办法,实行录取通知书校长签发责任制,开通网上申诉举报渠道。加强自主招生及其他特殊类型招生监管,全面排查近三年自主招生工作,严肃查处高考“点招”和违规招生的问题。
三是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行为。坚定不移地推进均衡发展,实行就近免试入学,重拳治理“以钱择校”、“以分择生”、“以权入学”等问题。今年,我们聚焦19个副省级以上大城市特别是北京市,进一步明确免试就近入学制度的基本内容和推进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下决心在这个问题上取得突破。
四是治理师德师风不正问题。抓住教师节、入学、毕业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严禁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我们已着手制定《禁止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规定》,还将划出师德师风11条红线,坚决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
记者: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教育部党组是如何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
袁贵仁: 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教育部党组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加强风险防控和源头治理,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一是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坚持简政放权,新一届政府成立以来已宣布取消、下放8项教育行政审批事项。制定职能转变方案,取消28项、下放16项、转移委托50项职能,精简撤销议事协调机构52个。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开展的评估、评比、评审和检查项目,全部在网上公开。
二是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始终坚持并不断强化“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制定了部机关和高校信息主动公开事项清单。强化重大决策信息公开,公文中非涉密下行文70%做到了主动公开。印发“高校信息公开50条”,大力推进高校招生、财务等重点领域、重要事项信息公开。完善信息公开监督机制,探索第三方参与教育信息公开监督的工作机制,对于规定公开而未公开或虚假公开的,必须查明原因,加强整改,追究责任。
三是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制定直属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对教育部15项行政审批项目、28项非行政许可项目、37个重大发展项目、95个重大评审项目逐一审核把关。对重要职权和重大项目进行公示,共梳理出重要职权和重大项目715项,查找出高等级廉政风险点247个,制订防控措施2571条,制订廉政风险防控识别图241张。
四是全面加强巡视工作。专门成立教育部巡视工作办公室,将巡视范围由直属高校扩大到直属单位和驻外机构。当前已启动新一轮巡视工作,将在2所高校和1个直属单位试点基础上全面推开。
记者: 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是一个有机整体。教育部党组在落实好主体责任的同时,如何支持和推动纪检监察部门履行好监督责任?
袁贵仁: 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前提,纪委的监督责任是保障,二者缺一不可。教育部党组在始终坚持履行好主体责任的同时,大力支持和推动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
一是强化驻部纪检组的监督执纪作用。保证驻部纪检组行使监督权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切实加强对部党组和党组成员的监督,把工作重心转移到部机关和直属单位,把监督的重点放在部党组和党组成员以及司局长,并下沉一级监管。
二是全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信办案。对于纪检组发现的案源,党组坚决支持查办。2013年,部党组成员作出138次批示,配合中央纪委查处中管干部1人,核查部机关、直属单位信访件200件,立案并移送司法机关10件。同时,强化警示教育,加强案件通报,保持警钟长鸣。
三是加强纪检监察部门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健全工作报告、定期述职和约谈等制度,推动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注重把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选拔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积极推行纪委书记任期制和轮岗交流制,大力推进直属高校纪委书记校际交流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