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贩毒案4分钟判决 台江法院刑事速裁再出新招
福州新闻网6月11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钱嘉宜 程仁山 通讯员 李洁淼 榕法媛)昨日,台江区人民法院采用刑事速裁程序,集中开庭审理并宣判了4起刑事案件,整个过程仅耗时16分钟,4名被告人均表示服判。自2014年9月成为全国18个速裁试点之一、我市唯一速裁试点以来,该院已采用速裁程序审理80余起刑事案件,而此次审理引入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在我省尚属首例,从律师介入到法院宣判仅用时35分钟。
从法援律师介入
到宣判仅35分钟
昨日上午9点10分,台江区人民法院,4名涉嫌贩卖毒品罪的被告人在开庭前提出刑事速裁法律帮助申请。随即,市法律援助中心驻台江区人民法院联络点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柯继贤,来到一号法庭指导4名被告人填写《福州市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法律帮助申请表》,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告知被告人适用刑事速裁程序的法律后果等,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4名被告人均希望尽快判决,一致申请适用刑事速裁法律程序。9时30分,台江法院以刑事速裁程序开庭审理。
“对公诉机关指控你贩卖毒品,有没有异议?”开庭后,法官向被告人张某发问。“没有异议。”张某回答。“对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你有没有异议?”“没有异议。”今年4月3日,张某因向他人贩卖甲基苯丙胺1.52克被抓获,由于到案后自愿认罪,对起诉罪名和量刑建议均无异议,庭审省略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程序,直接进入最后陈述。
从开庭到判决,整个过程只用了4分钟。法官一次性审理了4起贩毒案件,其间并未离席,一口气宣判完毕,并送达判决书,耗时仅16分钟。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3个月到8个月的刑期。9点45分宣判结束。从法援律师介入到判决,仅用时35分钟。
节约司法成本 减少人情案
“对于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案件,人民法院一般在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审结;而普通的刑事案件,法院的审判期限至少需要3个月。”台江法院副院长丁香珠介绍,速裁案件与普通案件最大的区别在于法院工作的前置,检察院会提前询问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与量刑是否存有异议,如有异议,将无法继续速裁程序。
“简案快办、难案精办,速裁制度节约了很多司法成本。被告人早一些知道判决结果,心理负担减轻,于看守所而言,便于管理;于法官而言,少了很多人情案、关系案。”丁香珠表示。
审案速度提高了,被告人的法定权利是否会被忽略?“被告人的权利要绝对保障。”庭审结束后,法律援助律师柯继贤告诉记者,速裁案件中,若被告人申请法律援助,法院会直接指定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咨询及告知适用该程序的法律后果,并帮助进行程序选择和量刑协商,“今天的4名被告是开展速裁办案以来,首批申请法律援助的被告人”。
据了解,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是刑事速裁程序特有的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聘请辩护律师以外,凡适用速裁程序的,都要由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
记者还了解到,为了配合法官职业化等司法改革配套设施的推行,昨日的案件由台江法院副院长任主法官、台江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任公诉人。“从今年起,法院领导班子年办案量将不少于5起,院长、庭长带头办案将成为新常态。”丁香珠说。
福州是全国18个速裁试点
城市之一
据悉,为贯彻落实司法体制改革有关要求,进一步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沈阳、大连、南京、杭州、福州、厦门、济南、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西安进行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
福州市作为第一批进行刑事速裁试点工作的城市,有其特有的优势和特点。早在2012年7月,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先行先试,在福州市中级法院及五城区法院立案庭开展法律援助驻法院联络点工作,建立市区两级法院立案庭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实现每周一至周五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驻法院联络点工作全覆盖,确保法律援助与审判工作的无缝对接,为下一步在福州试点刑事速裁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目前,市法援中心通过多项举措,如在法院、看守所全面铺开福州市法律援助刑事速裁试点工作,建立刑事速裁案件专家律师库,举办刑事速裁案件律师培训等,打造法律援助刑事速裁“福州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