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分级诊疗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24.10.2014  12:51

  患者选择在哪儿看病,除了用医保报销比例作微弱的约束外,基本没有其他办法。如果不从软件和硬件方面上提高小医院的医疗水平,分级诊疗极有可能成为一句空话。

  小医院门可罗雀,大医院人满为患,此种现象今后在浙江或将有所改变。据媒体报道,10月底开始,浙江将分批启动全省分级诊疗试点。淳安县、宁波市北仑区、宁海县等8个纳入试点的县(市、区)居民在看病就诊时,须首先到当地基层医疗机构首诊。

  分级诊疗是个非常不错的主意,它可以减轻大医院的压力和患者的负担。大医院挂号费高,检查设备多,且很容易碰到过度检查的倒霉事儿,也容易被开大处方,用高价药。因此,一旦看病真的实现分级诊疗,大医院人满为患的现象将会大大改观,看病贵现象也会有所改变。

  不过,在笔者看来,至少现阶段分级诊疗的实际效果,尚待观察。因为,患者是非常务实的,不是理论家,尤其事关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问题。在自己无法判断病情大小的情况下,肯定会担心到小医院被误诊或延误病情。

  而大医院不只是科室多,病床多,医务人员多,还有两个非常关键的问题,是小医院尤其是诊所不能比的。一是大医院设备齐全、先进;二是大医院医生的临床经验丰富,医疗技术高超,诊断患者的病情相对准确,而且一个专家解决不了问题,可以集体会诊,共同解决问题,小医院想请一个专家都难,从哪里请众多专家集体会诊?

  不可否认,患者选择在哪儿看病,除了用医保报销比例可以作微弱的约束以外,基本没有其他办法可以要求患者先从级别最低的医院诊疗,患者不可能把身体挨到治不好的时候才会到上一级医院看病。因为患者为了自身的健康乃至生命安全,有权利选择最好的医院看病。况且,服务态度和服务水平的差别,也是大医院吸引患者的因素。患者也有权利自主选择在其信任或喜欢的医院就诊,用行政命令干预并不现实。

  可见,卫生行政部门推行分级诊疗,理想很丰满,而现实却有可能很骨感。因此,笔者认为,不论哪个地方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如果真的要下决心推行分级诊疗,只有两种结果:一种是倡导式的,至于现实如何,只能任其自然;一种是把各级医院培养出较高水平的医生,并给各级医院配备先进的检查设备,使各级医院有能力承担“分级诊疗”的重任,否则,分级诊疗极有可能成为一句空话。

  □李冰洁(医务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