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未分房证明” 福州70岁依伯跑半年开不了

09.12.2015  10:04

  12月8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廖庆升)“我这个不懂”“没有她的档案”……昨日上午,70岁的郑依伯,不停地在福州台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政府办、国税局、地税局和人事局之间奔波。折腾了一上午,他依旧没开到一张母亲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没享受过单位福利分房的证明。没有这纸证明,就意味着他没法领取父亲原单位提供的约3万元住房补贴。

  为了这张证明,今年7月起,郑依伯拖着病腿,在母亲曾工作过的台江区税务局、台江区人委(现台江区政府)等部门奔波,十几趟下来,这些部门都以档案不在、查不到工资记录等原因,称没法开未分房证明。

   母亲已去世29年,“未分房证明”涉及多个部门

  郑依伯说,今年6月,父亲原来的单位——福建省上游船舶钢结构有限公司说,按现在政策,虽然其父亲已过世,但未享受过福利分房,可领取约3万元的补贴。

  “同时还需要证明我母亲也没享受过福利分房。”郑依伯说,母亲苏淑贞1973年退休,至1986年去世前,全家人住在公租房里,没任何私产,“当时我想,这样简单的证明,跑一趟就可办好”。

  7月份,郑依伯到台江区委组织部,复印了母亲的干部履历表,上面显示,母亲从1951年开始,曾在台江区税务局、福州市国营蔬菜农场和台江区人委工作过。按台江区政府办的建议,他找到台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但后者表示,郑依伯需要找以上三家单位先开具未分房证明,该中心才能开具未享受分房证明。

  “奔波了近半年,到现在为止,一张证明也没开出来。”郑依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