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终废止 对福州无实质影响

23.03.2016  10:52
  

  昨日,住建部网站发布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决定,此消息一出就引发热议,出租车管理方式是否受此影响?对此,记者昨日从榕交通部门了解到,原来此前出租车行业管理职能由住建部负责,2008年时转给了交通部,而交通部于2014年出台了《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此次废止决定仅是清理规章。同时,福州市目前实行的是地方管理办法,该废止决定对福州没有实质影响。

  交通业内人士分析说,在交通部接手出租车行业管理之后,先后出台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和《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对城市出租车经营权管理、出租车驾驶员的管理都有规定。同时,出租车实行的是属地管理,不少城市对本地出租车行业也专门出台了相关的规范性文件。“2001年6月起福州市政府颁布实施《福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和《福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办法》,目前福州实行的是2013年修订后的《福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市道管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住建部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对福州出租车管理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

  不过,此消息发布后也有不少网友和市民联系到出租车改革问题上。记者了解到,日前交通部专门就出租车行业管理改革召开记者会,并透露正推动深化出租车改革指导意见和网络约车管理暂行办法两个文件尽快出台,而在这两个文件中,对私家车如何通过合法途径转化为合规的营运车辆将有明确的规定,会给网约车一个合法的出路。

  与此同时,市民也关心榕城出租车改革方案将何时推出。对此,交通部门表示改革方案已在具体制定中,时机成熟后将第一时间对外发布。(福州日报记者谢星星)

【编辑:林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