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关注2)出境旅游遇纠纷 游客如何维权

27.08.2014  12:31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旅游的时间从6天变成5天,旅行社方面给出的说法是工作人员失误,报错了行程。目前,这个纠纷,还没有最终的处理结果。那么,当我们走出国门,在境外旅游遇到纠纷的时候,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旅游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中国出境旅游者在境外陷于困境时,有权请求我国驻当地机构在其职责范围内给予协助和保护。这次在泰国旅游遭遇旅游天数缩水、最终被旅行社甩客的旅客,向中国驻泰国大使馆、福州市旅游局求助。 (采访 福州游客:(当时和大使馆是怎么交涉的呢)我们跟大使馆讲了我们的情况,大使跟我们说了我们所处在泰国这个环境下,我们必须要尽什么义务,做什么事。然后讲了当地导游和领队应尽的义务) 中国驻泰国大使馆随后协调了福州市旅游局,来介入处理纠纷。最终,滞留游客每人交了1500块钱,分两批,离开了泰国。 根据旅游法第92条的规定,发生旅游纠纷,有4种处理的方式。 (搭配图文内容: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这句话不配音:) (一)双方协商; (二)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三)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电话采访 闽江学院旅游专家 吴金林教授:第一个就是要适度维权,第二个依法维权,第三个,维权要在所在地维权) 旅游界的业内人士认为,旅客应该保存证据,并依法维权,旅客拒绝登机的做法,欠妥当。即使是出境旅游,但如果是和国内的旅行社之间发生的纠纷,还是回国处理比较合适。 

编辑:王丕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