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出台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意见

06.06.2016  20:04

      近日,中共明溪县委办、县政府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

      《意见》提出,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一是放宽法律援助审查标准。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申请“门槛”,将经济困难认定标准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两倍调整为居民家庭低收入认定标准。二是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三是扩大法律援助服务范围。

      《意见》要求,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一是规范法律援助服务行为。二是加强法律援助案件管理。三是完善便民服务机制。简化审查程序,对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等正在接受社会救助的对象和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以及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的农民工,免除经济困难审查。开辟法律援助“快速通道”,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符合条件的申请,实行当日受理、审查并快速办理。四是提高依法监管水平。

      《意见》强调,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保障。一是强化组织协调。坚持和完善党委政府领导、司法行政机关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二是提供经费保障。要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根据地方财力和办案量合理安排经费。三是完善设施建设。加强临街一层便民服务窗口建设,为残疾人、老年人等行动不便者提供无障碍配套服务设施。四是加强队伍建设。采用购买服务、聘任制等形式,吸收专业队员、社会工作者充实到法律援助机构办案人员参与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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