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公、检、法、司联合出台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

29.07.2015  20:59

 

福建检察网7月29日讯(王小瑜)  近日,宁德福鼎市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会签《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若干规定》。
    《规定》明确,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及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分工负责,加强信息沟通和协作配合,共同建立和落实速裁程序工作机制;《规定》要求,对适用速裁程序办理的案件,实行“三集中三简化”办案模式,即相对集中移送审查起诉、相对集中提起公诉、相对集中开庭、简化文书制作、简化审批程序、简化庭审程序,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推进信息共享,提高办案效率。此外,《规定》还对公、检、法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决定适用速裁机制的程序进行了明确的规范。

规定》出台后,福鼎检察院立即予以落实执行,对符合要求的5件轻微刑事案件予以简化文书制作、审批并集中提起公诉,日前已派员出庭参与法院集中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