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出台自主创新示范区与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实施方案

25.09.2017  23:03


  近日,厦门市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厦门片区与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联动发展的实施方案》,加快推动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厦门片区与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联动融合发展,率先探索创新驱动发展的制度安排,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促进制度创新、开放创新、金融创新和科技创新的多维度融合,推动人才、资本、科技的有机联动,不断提高自创区和自贸试验区的功能、质量和效益。


  《方案》提出了15项重点创新试点事项,涉及政府职能转变、知识产权保护、金融创新、人才政策和自贸试验区产业提升等五方面主要任务。 一是 增强政府服务创新发展的能力。包括深化市场准入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动跨境研发活动便利化。 二是 建立快速高效的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和保护机制。包括建设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三是 发挥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优势,提升金融服务科技创新水平。包括畅通科技企业融资渠道、降低科技企业融资成本、推动境内外双向投资。 四是 便捷人才跨境流动,打造科技人才创新创业高地。包括探索与国际接轨的跨境人才流动制度、完善境外人才的引入机制。 五是 发挥自创区创新优势,提升自贸试验区创新水平。包括集聚高水平科技研发机构、改革与完善特殊人才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制度、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建设国际化创新创业孵化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