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政策鼓励台湾青年来闽创业

15.06.2015  23:08

  在第七届海峡论坛举办期间,为进一步加强闽台青年交流,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18~40周岁)来闽创业就业,我省出台《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来闽创业就业的意见》。

  《意见》在支持多种形式创业、扶持创业基地建设、提供创业辅导服务、给予创业融资支持、加大创业项目扶持、鼓励优秀人才创业、给予经营场地和住房保障、提供子女就学等方面提出了相关政策。

  在创业形式方面,《意见》提出,支持台湾青年以独资、合资或合伙等形式创办企业,在我省文化创意、电子商务、农业开发、高新技术等行业领域创业。经评审对符合一定标准的台湾青年创业项目,各地可根据项目的科技含量、规模、经济社会效益、市场前景等,给予5万~15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扶持。在经营场所保障方面,各地通过评估可向台湾青年提供免费办公经营场所或租金补贴,并可根据不同条件对入驻基地的台湾青年提供每月500元-2000元不等的住房补贴。在住房保障方面,允许在当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自缴存住房公积金当月起,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可放宽至当地最高贷款额度的2倍。 另外,为了鼓励来闽实习就业,对于接收台湾大学生实习实训的用人单位,由省级人才工作经费分别给予博士、硕士(本科)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