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出台房地产新政:公积金贷款买房 首付两成

01.06.2015  12:27

  近日,龙岩出台《关于稳定住房消费支持刚性住房需求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新政”适用于龙岩中心城区,施行期限暂定2年,以支持群众首套房、首改房等刚性需求为主。

  “新政”,放宽首套房、首改房认定标准。除购买别墅外,个人购买首套房、首改房,不论其面积大小,均可享受首套房有关优惠政策(契税“即征即奖”政策)。其中,首套房、首改房证明,由购房所在地住建部门或其所属房屋交易管理机构出具。

  同时,还加大使用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对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贷款申请,不再查房。对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首付比例降低至20%,并探索发展公积金个人房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取消对境外个人、境外机构的购房限制。

  房屋征收,实行以货币化安置为主政策,尽量不建或少建安置房,原则上不再建公租房。此外,还将试行推出共有产权住房,面向中心城区在各类开发区工作的产业人才销售,产权由个人与住房管理单位按一定产权比例共有。符合一定条件,共有产权住房还可以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