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出台意见规范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学
18.12.2018 10:40
本文来源: 新华
福建省教育厅委托省教研室组织专家编制的《福建省义务教育美术和音乐学科教学指导意见(试行)》昨日出台。意见指出,1~4年级美术课每周安排2课时,5~9年级美术课每周安排1课时,1~4年级音乐课每周安排2节,5~9年级美术课每周安排1节。
意见明确,小学1~6年级,美术学科除了选用纸笔艺术素质测评、口头评述表达、手绘和制作作品等常见的评价形式外,还应关注学生掌握美术知识、技能的情况,更要重视美术学习能力、学习态度、情感和价值观等方面的评价,其结果建议采用评语和等级评价相结合等多种方式。(记者 许含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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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2.2018 1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