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纪委出台意见 群众有诉求可点名见领导

03.12.2014  10:58

  群众到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时,可点名选择领导接访。今后,这一制度将在全市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推行。日前,市纪委监察局出台《关于在全市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推行群众点名领导接访制度的意见》,要求全市县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呼应群众诉求,畅通信访渠道,着力解决匿名举报查实难问题。

  宁德市要求,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应在机关醒目位置、相关媒体公开纪委书记、副书记、常委和监察局副局长的姓名、职务、分管工作、联系方式等信息以及信访受理范围、接访工作流程、信访人权利义务等接访有关事项。与此同时,对即时接访、预约接访、双向承诺、登记备案等接访程序和点名接访的办理及回复做出明确规定,要求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要高度,明确责任,周密部署,切实抓好“群众点名领导接访”制度的贯彻落实,形成常态化的运行机制。对被点名领导必须认真接访,热情文明,不得无故拖延、推诿和回避。我市明确,将严格追究群众点名领导接访工作责任,对敷衍塞责、延误问题解决,引发信访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据悉,“群众点名领导接访”制度,是霞浦县始于2009年5月的信访举报工作创新,是指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公开领导班子成员姓名、职务、分管工作、联系方式等事项,群众以真实身份到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的行为;检举控告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可点名选择领导接访,接访领导通过认真倾听群众反映问题,对纪检监察业务内信访举报问题,负责批办、协调,督促承办单位及时办理、反馈,对纪检监察业务外信访问题,积极引导群众向有权处理机关反映的信访工作制度。(记者 吴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