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校招生细则出台 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11.06.2015  16:49

  福州新闻网6月11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张笑雪)记者昨日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今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的具体方案已经出台。有意向报考的考生,应于6月10日至20日,自行到户口所在地的县人民武装部参加政治考核,逾期不予办理。

  军队院校招收的青年学生(含国防生)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参加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从2015年起,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且高考成绩须达本二线以上;未婚,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均截至2015年8月31日);参加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结论均为合格。

  军队院校在我省设立三个面试体检点,福州、南平、宁德、平潭4个地区考生的面试体检地点设在福州总医院第二住院部(福州市鼓楼区梅峰路2号)。6月27日上午为福州、漳州、泉州地区考生体检,体检合格考生名单7月2日10:00前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公布。

  对于军事院校招生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的成绩和报考志愿,按招收专业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检项目所需费用由指定医院全部免除,有关单位不得以任何名目收取考生和家长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