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出台《尤溪县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

18.04.2017  06:09

近日,尤溪县印发了《尤溪县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和《尤溪县“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明确了依法行使行政执法职权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执法职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为“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主体;明确了各普法责任主体在面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及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具体履行职能的法律法规中,必须做到的“建立责任清单、健全学法制度、坚持严格执法、深化法律六进、开展以案释法、强化社会普法、注重主题宣传”等七个方面任务。

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创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普法工作“一把手”责任制。县依法治县办公室定期对全县“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单位要及时推广经验、通报表扬;对措施不力、工作滞后的单位要督促限期整改。

《尤溪县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和《尤溪县“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进法治尤溪建设;将进一步推动我县国家机关在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落实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塑造法治信仰的重要职责,推动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努力营造“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社会风尚,为尤溪县“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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