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区组织民政、财政等15个部门进行专题研讨,于日前出台了精准扶持城乡贫困家庭十项措施,从生活、就学、医疗、住房、就业、因灾致贫等方面,切实解决困难家庭生产生活问题,让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精准扶持范围和对象为该区享受低保的城乡困难家庭,其10个扶持项目及措施包括:㈠已纳入低保的困难家庭,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低保金,保障其基本生活;每年春节对全区低保户给予全面慰问,各级各部门不重复慰问;㈡慈善超市惠及全区城乡低保对象,镇街建立慈善超市模式,每年每户给予金额600元的生活用品救助;㈢因病致贫享受医疗救助的困难家庭,按程序纳入大病医疗救助扶持,救助条件及标准一年一定;㈣因供学负担致贫的困难家庭,按程序纳入教育救助扶持。对在本镇街内公办幼儿园就读及本区籍在区内公办高中就读的城乡低保对象实行免交学费;大学阶段救助,全区实行统一救助标准,不重复救助;㈤因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致贫的低保家庭,优先就近提供合适的就业岗位予以就业扶持;㈥因缺劳动技能致贫的低保家庭,优先免费给予职业技能培训扶持;㈦因灾致贫的困难家庭,按灾害种类,予以救济、迁建、赔偿等扶持;㈧城乡低保家庭住房困难户,经区国土、住建等有关部门审核符合建房条件的,给予建房补助。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的,每户补助5000元;建筑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每户补助10000元。对于已享受安居工程、造福工程等补助的对象不再重复补助,若安居工程、造福工程补助低于本次规定的补助,不足的由部门给予补足;㈨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酌情给予临时救助;㈩经镇街、村居共同认定的急需扶持解困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如计生困难户、残疾人等),分类扶持。
为确保扶持项目有效落实,连日来,该区组织各镇街、村(居)组成调查组,对低保家庭逐一走访,分析致贫原因,对急需扶持的特殊困难家庭认定项目进行汇总,因户施策。同时实行“谁入户、谁签字、谁负责”的制度,区委督查组“问责问效”跟踪项目落实进展。
据介绍,精准扶持项目资金,据测算全年共需1500多万元,除了接收社会捐助外,主要由区、镇街财政负担,保障了扶持措施有效落实。 (陈文华)
荔城区:出台十项举措精准扶持贫困家庭 -
福州12:45 26.05.2014 福建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