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出台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意见

12.01.2017  18:35

  日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三明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提出到2017年,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关爱保护体系全面建立,信息台账、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源头预防等关爱保护机制有效运行,侵害、伤害留守儿童权益事件和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2020年,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全社会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意识普遍增强,农村留守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农村留守儿童现象明显减少。《意见》还就保障措施提出具体要求,包括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完善信息平台、强化督查考核、加大资金投入、做好宣传引导等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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