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出台九条实施方案 加大对林地湿地保护力度

23.02.2016  10:36

  2月23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徐锡思)绿色发展八闽行,泉州市政府出台九条实施方案,进一步发挥林业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海都记者了解到,未来五年,林地、湿地的保护,将更加科学、严格。“泉九条”提出,要科学划定林地和森林、自然保护区、湿地、沿海防护林、森林公园、生态公益林等6条林业生态红线,建立红线管控之都和森林资源承载能力预警机制;鼓励建立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和湿地自然保护小区,对省级以上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市级财政将视财力情况,给予资金补助。

  在森林资源培育方面,“十三五”期间将完成植树造林15万亩,森林抚育50万亩,封山育林75万亩,确保全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8.7%;开展珍贵乡土树种“进城入村”计划,提高城市和乡村树种丰富度和绿化率。在城区,选择一批泉州市珍贵稀有树种,有针对性地在风景名胜区、公园、学校等条件较好的地方种植,让珍贵树种在城市安家落户;在乡村,选择一批喜闻乐见的树种,开展乡村风景林、风水林营造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