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国税落实出口企业分类管理 一类企业2个工作日内办退

03.06.2015  19:58
      5月15日,福州顺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申报出口退税,2个工作日内就完成了退税审核审批。这是福州市国税局实施出口企业分类管理改革后,首家享受“两天审批”待遇的一类出口企业。
      从今年3月1日起,福州市国税局依据《出口退(免)税分类管理办法》,先行对出口企业开展类别初评并试行分类管理。随着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和出口退(免)税管理软件到位,对涉税遵从度高、信誉好并被评为一类出口企业的,正式运行“先退后审”的快捷退税模式,即由原来的“先审核后退税”转变为“先退税后审核”,一类出口企业申报退税在窗口受理后直接预审,经核对申报信息齐全无误的,即可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出口退税,而且还有特殊通道、专人服务等“优待”。 
      “出口退税提速后,这将加快我们的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福州顺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陈星告诉记者。退税提速后,按照去年退税额测算,等于每年为企业多挣了35多万元的利息,“这对企业来说就是最直接和最大的扶持了!
      据福州市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负责人介绍,新办法将出口退(免)税企业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等4个管理类别,每个类别都须符合一定条件。比如一类出口企业需要符合上一年度年末净资产大于当年已办理的出口退(免)税总额、纳税信用等级为B级以上、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出口退(免)税风险控制体系、未发生过违反出口退(免)税相关规定的情形等条件。而如果企业具备上一年度内纳税信用等级为D级,发生过拒绝提供有关出口退(免)税账簿、凭证、资料等情形,因违反出口退(免)税有关规定,被税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过,海关信用管理类别认定为失信企业,外汇管理的分类管理等级为C级,存在省国家税务局规定的其他严重失信情形中的一项则直接判定为四类。 
      目前,福州市国税局已完成出口企业分类管理初步评定工作,其中评定资信良好的一类和二类出口企业共1560家,出口退税额占2014年度出口退税额的79%。
      新办法对不同类别的企业实施有针对性的管理服务措施。例如,对涉税遵从度高、信誉好的一类企业还可以享受在下达的退税计划范围内,优先安排办理退税、提供绿色办税通道等优化服务措施。二、三类企业的退税则要先审核,而且较一类企业相对严格。而资信较差的四类出口企业的审核更为严格,申报时要须提供原始凭证、收汇凭证,原始凭证要逐笔进行人工审核,每户供货企业都要抽取一定金额的进项发票发函调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退税评估,2年内不得评定为其他管理类别。同时,国税部门将加强和完善与公安、工商、海关、外管、人行等20个部门的信息互通,对列入“黑名单”的出口企业实行联合惩戒  。 
        “新办法实施前,我们对资信良好的出口企业实行‘一对一’帮扶。新办法按照出口退(免)税企业的资产状况、纳税信用等级、内部风险控制等将企业分四类实施管理,进一步从制度上规范了对出口企业实行动态分类管理,这种差别化管理将有利于倒逼企业自我诚信规范管理,也有利于提高出口退税总体进度和防范骗税风险。”上述负责人说道。
      2015年,除出台分类管理办法以外,福州市国税局将积极推行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1.0)版,统一规范出口退税流程,并将退税时间在税务总局要求的20个工作日的基础上,缩短到15个工作日以内,促进外贸出口便利化。
      福州市国税局提醒,希望广大出口企业诚信经营,遵从税法,保持良好纳税信用,提升出口退(免)税类别,以让企业享受到更加快捷的退税机制。下一阶段,国税部门也将结合纳税信用等级、企业年度所得税申报情况、海关及外汇管理局审核评级等条件,进一步扩大一类出口企业范围,使更多企业能享受“两天审批”的退税待遇。 (林瑜    谢能雨)
文章来源:福州国税
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
  6日,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政府
福山郊野公园入选绿色低碳典型案例
  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政府
军地领导在福州检查指导征兵体检工作
  8月3日,副省长、省征兵领导小组副组长王金福,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