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出入境业务延伸至派出所 福清等三地率先试点

03.05.2016  11:19

  福建日报讯(记者 何海铭)近日,省公安厅决定在福州的马尾区、福清市,漳州的龙文区、芗城区,泉州的晋江市、南安市进行试点,依托行政派出所户籍窗口,逐步将部分出入境业务从各市、县(区)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延伸至派出所。

  福清、南安、晋江三地将率先试点此项工作。从5月3日起,除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外,这三地常住居民,首次办理护照、首次办理赴港澳旅游证件和首次办理赴台湾旅游证件的,凭本人身份证明即可向福清市所有24个行政派出所,南安市11个行政派出所和晋江市8个行政派出所提出申请。向派出所申请出入境证件所提交的材料、办证时限、收费标准与出入境部门办证窗口一致。

  据悉,下一步,省公安厅将陆续分批公布开展出入境业务的派出所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