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湖实业公司一司机私驾公车送朋友 被辞退处理

17.03.2016  11:02

  福州新闻网3月17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邱泉盛)日前,鼓楼区纪委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今年春节期间,鼓楼区洪山镇下属凤湖实业公司临聘驾驶员陈莹(非党员),在没有请示单位领导的情况下,私自驾驶公车送朋友去泉州南安,并于第二天返回福州。

  鼓楼区洪山镇纪委责成凤湖实业公司对陈莹予以辞退处理,并责令其退赔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200元。同时,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凤湖实业公司党支部书记陈孔华和凤湖实业公司行政部主任唐革新分别进行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