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飞凤山庄:办房产证时 商品房变安置房

07.12.2015  10:17

  12月7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文浩吴臻)入住福州市仓山区上渡路飞凤山庄13年,市民许先生却一直为一本房产证而发愁。13年了,房产证还没办下来,导致他无法迁户,也无法买卖。更让他烦恼的是,当年他签的是商品房的合同,开发商仓山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表示,根据目前的政策,要办成房产证,只能变成安置房。这也让许先生难以接受。

  4日记者采访时,开发商有关人士表示,2002年签合同时,办理商品房手续是合规的,但后来政策有变,才导致房产证办理拖了下来。对于是何政策改变,上述人士没有明确。

   没有房产证无法迁户或买卖

  许先生反映,他是2002年购买的飞凤山庄房子,“当时每平方米1400多元,总价18万余元”。许先生首付了6万多元,其余的款项,到银行分期贷款。

  记者从当时的合同上看到,封面写着“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写道,出卖人是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商品房的预售也得到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的批准。

  合同还称,“因出卖人原因,造成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可现实是,许先生至今没有拿到房产证,这13年来,他无法迁户,也无法进行房屋买卖。“房子虽然住了十几年,但还是没有主人的感觉。”许先生期望能尽早拿到房产证。

  最近,许先生又听到一种消息称,房产证正在办理,但是当年说好的商品房,却要变成安置房,这也让许先生很难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