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落实“闽八条”减免2660万元

06.08.2015  18:52

  去年“闽八条”房地产税收优惠政策出台以来,永安市地税局积极贯彻落实政策,减轻购房者税收负担。截至7月29日,共受理房产新政减免税1286件,减免税款2660万元。其中因购房时间认定调整享受免征321件,减免营业税483万元,个人所得税159万元;因首改房认定享受优惠税率205件,减免契税108万元;因拆迁安置重新购房享受免征156件,减免契税5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