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法院“快、准、稳”三字诀给力诉前调解工作

09.03.2016  16:43
  “一入法院门深似海。”这是许多普通老百姓固有的刻板印象,打官司费钱费时费力,让许多人望而却步。那么,如何真正为老百姓解决这一“顽疾”呢?

  近年来,德化县法院不断创新工作模式,紧抓“快、准、稳”三字要诀,梳理出简易民事案件诉前调解“快为”处理机制、家事纠纷诉前调解工作法和诉前调解案件“执行责任制”等新路子,给诉前调解这棵大树吹进了一股暖暖的春风。

  马上就办 打官司不再是“持久战

  “半天时间就搞定了!真没想到,现在的法院解决纠纷速度这么快,效率这么高,这么替外地人着想!”去年8月18日,驱车200公里从厦门赶来德化,做好打“持久战”准备的黄某很是惊喜。

  黄某在厦门从事建材批发生意,与德化人张某有长期的业务往来。2014年5月,张某向黄某进货一批建材,货款为8万元,双方口头约定于2014年8月31日前通过银行转账结清货款。张某收到建材后,提出资金周转困难,延长2个月付款期限的要求,双方在延期付款的利息上产生分歧,导致这笔货款历经2年多都未结清,原来的合作伙伴反目成仇。

  该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岳广明法官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认为该纠纷事实清楚、关系明确、争议不大,黄某与张某又曾经有着比较深厚的情感基础,于是立即启动诉前调解“快为”程序,马上打电话通知张某到诉讼服务中心的诉前调解室。

  经过岳法官的耐心劝说、释法析理,黄某表示愿意放弃利息请求,张某立即前往银行通过柜台将8万元货款转账至黄某的银行卡。2年多来的心结,通过诉前调解,仅仅花了1个小时便冰释前嫌。

  “我们动作勤快了,反应速度快了,老百姓心里就快活了、舒心了。”立案庭庭长赖庆铨自豪地对记者说,“诉前调解的‘快’并不是无规可循的胡乱来一气,我们有一套严格的流程。

  去年3月以来,该院针对事实清楚、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婚姻、民间借贷等简易民事案件,探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诉前调解“快为”处理机制,做到“半小时内启动、半小时内通知当事人、调解成功后半小时内制作司法确认书”的“一个半小时”工作法,一年来诉前调解成功率达80.9%。

  直击内心 为破裂家庭缝上“裂缝

  “王玲(化名)小姐,你愿意嫁给张勇(化名)先生,一生一世只爱他么?”“我愿意。”镜头中的新娘羞涩地答道,幸福溢出脸庞……镜头中的新郎热泪盈眶,将新娘紧拥怀中。

  这画面呈现在德化法院家事纠纷调解室里。去年8月,王玲气势汹汹地跑到该院诉讼服务中心,大吼大叫要和丈夫离婚。然而,看着2011年结婚当天的视频回放,王玲目光先是渐渐柔和起来,接着轻轻抽泣。张勇为妻子拭去泪水,这时王玲再也忍不住,扎入丈夫的臂膀里痛哭。

  “播放结婚视频,让夫妻双方重温结婚的甜蜜与不易,找准出力点,击中他们内心最深处对家的柔情与不舍,我们已经挽救了29个可能画上句号的家庭了。”德化县龙浔镇妇联主席林秀芳爽朗地笑道。

  自2015年3月成立家事审判合议庭以来,经过一年来的试点,德化法院形成了一套特有的家事纠纷诉前调解模式,在全市乃至全省基层法院走出了一条化解家事纠纷的新路径。

  除了重视调解室布置模式的创新,该院在人员配备上也下了一番工夫。该院家事审判庭不仅配备3名经验丰富的法官,还配备了2名具有家事纠纷处理特殊资格的人民陪审员,并特聘了1名长期从事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妇联干部担任特邀调解员,而林秀芳就是该名特邀调解员。

  此外,该院创新诉前调解模式,在保护当事人隐私的前提下,采取结婚视频回放、重温热恋时期情书等方式,尽量找准、贴近当事人双方的内心感受,直击情感调和突破口。截至今年3月,共诉前调解家事纠纷案件243件。

  执行趁热 不花钱不伤颜面“解民心

  “陈调解,隔壁村的李老头欠我1000元,法庭的法官把李老头叫来了,好说歹说,李老头答应3天后把钱给我,但是要签一份什么协议书,你说能签不?签了他3天就能把钱给我了?”听完刘大爷的话,“陈调解”拍着胸脯打包票说这钱咱童庭长一定能帮忙要回来。

  刘大爷口中的“陈调解”今年62岁,在德化赤水镇颇有名气。2011年,因3个儿子相互推脱不愿意出赡养费,老陈气愤地到赤水法庭倒苦水。该庭童庭长一边宽慰老陈,一边把他的3个儿子叫到法庭。经过再三劝说,3个儿子最终同意每人每年1月份一次性付给老陈600元的生活费。

  此后,童庭长一直挂记着这件事,每年1月份均会打电话给他的3个儿子,督促其别忘了把生活费送到老陈手里。从那以后,老陈见到村里人,都夸法院的诉前调解好。于是,渐渐地大家都喊他“陈调解”。

  “对于淳朴的老百姓来说,相比在协议上签字,真正帮他们要到钱、解决好后续的执行问题对他们来说更为重要。”审委会专职委员张秀芳告诉记者,“双方当事人之所以愿意在诉前解决纠纷,而不是进入到诉讼程序,这就意味着执行如果能趁热打铁,便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近年来,德化法院本着“诉前调解与执行两不误”的工作思路,实行诉前调解案件“执行责任制”,同时摸索出“三递进”工作法——能当庭执行的当庭执行,不能当庭执行的催促执行,催促执行不成的及时引导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执行。今年1至3月,该院共诉前调解各类纠纷138件,当庭执行98件,督促执行21件,自动履行率86.2%。

  “参天大树,必有其根;怀上之水,必有其源。为民便民利民护民,是人民司法的最终目的。能否将德化法院的诉前调解工作继续做实、做好、做深,关乎法院与群众的情感维系能否更加坚固。我们将及时总结经验,探索出一个基层法院诉前调解的全新模式。”说到该院诉前调解工作的未来,德化法院院长洪志强的眼神异常坚毅。 来源:海峡法治在线 责任编辑:林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