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201418
21.05.2014 19:14
本文来源: 新闻出版局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
负责人:林贻华
职务: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申请人于2014年4月14日向本局提出变更《审判与法》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名称的申请(受理号:闽内资更2014006号),经审查,申请事项符合《出版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准予申请人变更《审判与法》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名称。变更后的登记项目如下: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名称:刺桐法槌;
准印证号:闽内资准字C第026号;
主办单位: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主管单位:中共泉州市委政法委;
出版周期:季刊;开本:大16开;页码:80页。
请申请人于本决定书下达后10日内前来本局办理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变更登记手续。
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代章) 2014年4月29日
注:本决定书一式7份,送达申请人1份,抄送泉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1份,本局留存5份。
本文来源: 新闻出版局
21.05.2014 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