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国法治从这里走来⑱ | 这项决议案,让闽西贫农“只愁谷子没谷仓存储”

14.09.2021  02:01

残酷剥削,农民贫困

1929年6月,红四军三克龙岩后,毛泽东和邓子恢等人领导制定实施了《西土地法》,这是苏区建立后最早的土地法之一。《闽西土地法》旗帜鲜明地指出:“没收地主豪绅土地全部分配给苏区农民”,为苏区土地分配提供了法律依据,标志着闽西苏区废除了地主阶级土地所有制。

1929年7月,在毛泽东指导下召开的中共闽西第一次代表大会,对土地问题继续给予特别关注。大会召开前进行了为期10天的社会调查,土地问题是主要内容之一。

中共闽西第一次代表大会会址——上杭蛟洋镇蛟洋村文昌阁

会议通过的《政治决议案》用专门篇幅分析了当时闽西6个县农村的土地情况,认为土地兼并之严重,令人触目惊心:当时占人口不足5%的地主阶级占有85%的土地,而占人口90%以上的贫农、雇农、中农,占有的土地还不足15%。

农民辛苦劳累一年,还要把收成的60%到80%交给地主,自己过着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穷苦日子,经常要借钱度日,地主则乘机放高利贷压榨农民,普通利率平均在二分以上,高的甚至到了十分以上,利息竟然和本金一样多,从而加速了农民的破产。

旧社会贫苦农民

解放农民,唯有革命

政治决议案》由此对闽西农村各阶级得出不同的结论:认为豪绅地主阶级是“目前反动的中心”,是最腐败最没有能力,也是垂死了的阶级。城市大资产阶级,“他们和洋货及土地有密切的关联”,有坚决的反革命性,富农小地主除一小部分有些革命性外,其余均是反革命的。中农则“可以参加革命”,城市小资产阶级如小商人、小手工业者,“他们对革命是同情的”,而贫农和城市手工业工人是“闽西革命主力”。

中共闽西“一大”通过的各种决议案

中共闽西党组织清楚地意识到,在革命潮流迅速发展的闽西,当务之急就是加紧实行土地革命。中共闽西一大发布的《土地问题决议案》认为,“要解放困苦的农民,发展农村经济,只有用革命的办法,没收一切地主阶级的土地,归于农民生产者,除了这样痛快的方法,没有其他道路可走。

中共闽西一大提出,土地革命中要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区别对待大小地主与富农;土地的分配方法,应以乡为单位,以原耕地为基础,实行“抽多补少”的原则,按人口数目、男女老幼平均分配等等。

谷子满仓,喜笑颜开

在闽西一大土地政纲的指引下,中共闽西特委领导广大贫苦农民,从豪绅地主手里夺回土地,掀起了“分田分地真忙”的土地革命热潮。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闽西革命根据地的土地改革就基本完成。

实行土地革命消灭军阀混战(地点:连城县宣和乡培田村)

当时,中共闽西特委的一份报告对龙岩、永定、上杭三个县的土地分配情况做了这样的描述:“现在龙岩、永定二县大部分田地已经分完了,上杭各区也在开始分田,大概十天之后就会有很好的成绩。契纸烧完了,田分了,谷子收起了,农民家里塞满了谷堆子,都愁没有谷仓存储,这里可以想见一般农民是如何心满意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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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国法治从这里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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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罗晓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