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不能自说自话(问政·法治政府建设系列谈③)

27.01.2016  10:55

本报记者徐隽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提出,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智库对法治政府建设的作用如何,如何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还有哪些不足之处?记者采访了首批国家高端智库建设试点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冯玉军。   记者: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对法治政府建设将发挥怎样的作用?   冯玉军:智力资源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最宝贵的资源。近现代历史上,任何国家的崛起都必然伴随着思想和理论的崛起。面对日益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我国亟须建设能够适应新挑战新常态新环境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智库,特别是法律智库。采取战略研究、政策建言、人才培养、舆论引导和公共外交等形式,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智库是政府依法行政的研究者、服务者、培育者、推动者。发挥智库对法治政府建设的作用,需要认清智库建设的重大意义,明确智库建设的目标定位,严格智库建设的验收标准,推进智库体制机制创新,抓好智库团队建设,建立有效的需求对接机制。   记者:如何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   冯玉军:一是建立科学的政府重大决策法律风险评估规范体系,在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涉农利益、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公共服务管理等领域,分类制定专项办法,建成配套制度体系;二是明确法律风险评估内容包括审查决策事项的合法性、有益性和调查群众对决策事项的支持度三个方面;三是独立、公开、可信地推进专家论证,注重专业性、代表性、均衡性,支持专家独立开展工作,逐步实行专家信息和论证意见公开;四是成立政府重大决策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措施的法律风险第三方评估机构,打破评估者和决策者于一身的格局,保证决策的科学性;五是充分发挥相关监督机构、审计部门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健全公众意见表达机制和听取、采纳公众意见情况说明制度。   记者: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还有哪些不足之处?   冯玉军:一是法律风险在政府风险综合评估中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政府的决策措施是不是符合法律法规,是不是保持了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往往没有予以足够的重视;二是政府重大决策法律风险评估机制尚不完备,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程序步骤方法;三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措施的法律风险评估经验总结、推广不够,突发事件应对法仅规定政府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评估,并未提及、强调对应急措施进行法律风险评估,这就使得有些应对措施不符合法律规定,雷人的话屡见不鲜,政府形象受损、公信力降低;四是缺少专业权威独立的法律风险评估机构,“谁决策,谁评估”的自我评估、内部评估方式,实施者与决策的制定者合二为一,使得风险评估流于形式,不利于吸收外部意见,不能正确反映决策是否符合法治要求,更不能准确评价决策的法治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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