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提速办案决定不批捕 失足少年如愿参加中考

15.06.2015  11:08

  福建日报讯(陈则周 陈婷如 陈燕青)10日8时30分,被取保候审的小曾顺利参加了福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台江区检察院检察官提速办案,让小曾如愿走进考场,给了这名失足少年一次改过的机会。

  小曾是四川人,从小跟随父母来到福州生活。今年3月,他盗窃了一辆电动车,5月7日被警方刑事拘留,6月初该案提请台江区检察院审查逮捕。

  6月8日中午,承办检察官刚接手案件,小曾的父亲急匆匆地赶到,送来一张在校生证明书,希望检察机关给孩子参加中考的机会。“小曾不满18岁,卷宗里没有反映他有前科。”承办检察官考虑到如果情节较轻无逮捕必要,小曾还有可能参加中考,但这个不批捕决定必须在中考前作出。院负责人听取汇报后,马上安排承办检察官带上卷宗赶往看守所提审。

  “小曾有悔罪表现,且涉案金额不大,家长也有赔偿能力,符合不批捕条件。”当检察官写好审查报告和不批捕理由说明书时,已是8日22时。次日上午一上班,检察官立即上报,走完相关法定程序。下午4时,检察院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检察官第一时间告知公安机关前来办理手续。

  9日18时,公安机关对小曾变更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