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动债主 不当维权遭拘役赔偿五万元
02.11.2015 15:58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本报讯 欠债还钱虽是天经地义,但如果维权不当,终要自吞苦果。建阳男子吕某便是如此,因为对方无法归还欠款,一怒之下他竟然打伤对方,最终不仅要支付欠债者医疗费等赔偿款,近日,还被建阳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的刑罚。
2014年9月5日, 吕某与其朋友来到黄某的公司,讨要黄某拖欠他们的水泥款。其间,黄某多次给其朋友打电话借钱,但均未借到。黄某便继续与吕某等人商谈,希望推迟还款,一直到当晚10时,双方发生了争吵,吕某一气之下用拳头将黄某的肋部打伤,致其左侧第3、4根肋骨骨折。经鉴定,属于二级轻伤。2014年10月21日,吕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案发后,吕某等人与黄某达成协议,一次性赔偿黄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50000元,且黄某拖欠的水泥款项一次性结清。
建阳区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吕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结合吕某主动投案自首、自愿认罪等悔罪表现,作出上述判决。
(许锦艺 郑琪 苏小凤)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02.11.2015 1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