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部署今冬明春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

25.09.2014  09:46

  近日,省民政厅下发通知,部署今冬明春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一是要求各地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工作规程》等政策法规,抓紧做好安排部署;二是组织力量走村入户,对冬春救助需求情况做好统计调查,并进行分类排队,突出救助重点,积极协调农业、气象、水利、国土等有关部门进行会商,认真开展救助需求评估,并上报资金申请报告、评估报告及《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统计表》;三是规范资金的申请审批程序,科学制定冬春救助标准及实施方案;四是落实本级救助资金分担比例,推行“一卡(折)通”等资金社会化发放方式,积极配合本地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做好冬春救助工作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五是密切关注冬春救助工作进展情况,统筹兼顾冬春期间新发灾害的救助工作,组织调查、核实、汇总实际救助效果,及时上报绩效评估报告。(厅救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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