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药销售与使用将纳入监管范围

06.08.2014  12:06
  日前,我省出台《关于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的意见》。根据《意见》,从今年开始,我省将在26个现代农业(茶业)项目县开展试点,2015年扩大到40个县(市、区)进行示范,到2016年实现县(市、区)全覆盖,将全省农药销售与使用全面纳入监管范围。

  除了规范农业投入品之外,福建将持续推进农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扩大可追溯管理覆盖面。此外,将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并将其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方炜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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