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农药肥料等主要农资纳入平台监管

16.01.2018  09:33

  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的若干意见》。记者获悉,至2020年,我市将加强大数据监管应用。其中,将把农药、肥料、饲料、种子等主要农资纳入平台监管,提高市场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根据《若干意见》要求,至2020年,我市将着力构建以法治为基础、企业自律和社会共治为支撑的市场监管新格局,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形成有利于创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同时,我市将加强市场监管领域的大数据综合分析。整合工商登记、质量安全监管、食品安全、竞争执法、消费维权、企业公示等涉企信息数据资源,加强对市场环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和运行规律等的监测、分析和预警。

  加强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全市企业信用信息汇集、共享和利用的工作机制,实现市本级企业信用信息与国家、省级一体化信息平台有序对接连通。升级改造农资监管信息平台,构建覆盖全市、功能完备的农资监管信息化网络,逐步扩大平台监管范围。

  附件下载
漳州市多举措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工商局
2017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推进市场“三个环境”建设
  改革成效惠及社会 营商环境持续改善——2017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