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第二批10个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通过总体验收
11.09.2014 19:58
本文来源: 水利厅
9月10日,省水利厅、财政厅在福州召开仙游、屏南、新罗、上杭等4个第二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总体验收会议,总体验收委员会主任委员、省水利厅刘子维副厅长到会并作了讲话。至此,第二批的延平、顺昌、建瓯、泰宁、沙县、明溪、仙游、屏南、新罗、上杭等10个县(市、区)中央财政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完成三年建设任务并通过总体验收。
经过2010-2012年三年努力,10个小农水重点县累计投入资金5.90亿元,建成小型水源工程2143处,改造渠系建筑物4071处,配套改造渠道4062.91公里,更新改造排涝工程253.91公里,新增高效节水示范片1.63万亩,完成了三年建设任务。
我省第二批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三年新增和恢复有效灌溉面积20.76万亩,改善灌溉面积57.62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34.75万亩,新增粮食生产能力8.46万吨,新增经济作物产值8392.30万元,取得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良好效益。
(厅农水处)
本文来源: 水利厅
11.09.2014 1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