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从“工资保障金”支取欠薪有点儿难

05.06.2014  13:31

所剩无几 漫画 赵春青

干着最累的活,住着最差的工棚,挣着最基本的血汗钱”,这是不少农民工尤其是建筑业农民工的现状,可辛劳的工人们却年复一年地陷入讨薪危机。

十几年前,随着清欠风暴的开展,各地出台了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制度性措施。广西在2003年11月出台《关于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的通知》明确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在规定日期前向指定银行专户预存“工资保障金”;用人单位不能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劳动部门将从“工资保障金”中支付。缴纳比例为工程合同款的2%。对于不缴纳保障金的工程单位,建委、安监等相关部门将不给其办理开工许可。

然而,《工人日报》记者近日在采访中了解到,广西实施了11年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尽管成效显著,但仍未能完全杜绝欠薪的发生。

来自住建部门的统计数字表明,2003年未实施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时,全区累计有近5000个工程因拖欠工程款而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从实施该制度特别是2009年进一步完善后,全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项目大幅减少,但2014年春节时全区仍有近300起。

为何有心无力 ?

这项制度在实施中还是存在漏洞,现实中依然存在遗憾。”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建管处负责人对此有些无奈,他告诉记者,目前建筑市场的劳务关系链涉及:建设单位→施工企业→项目承包人→劳务企业→劳务经纪人(包工头)→班组带班(小工头)→农民工。这个关系链涉及的人员流动性大,利益主体多,难以维持长期、稳定的劳务分包关系。而处于劳务关系链的上家利用自身的优势,进行各种越级发包、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的暗箱操作,将市场风险转嫁到下家,导致农民工工资结算不清,再加上业主单位有意拖欠,也使得农民工工资权益短期内难以落实。

该负责人说:“农民工遭遇欠薪,想要从保障金中支取工资往往很难,因为它需要依据来证明农民工与用人单位有无用工关系,这主要是看有无证据证明劳动关系,主要是劳动合同,可现下大多数情况中农民工是拿不出劳动合同的。”正因为目前一些工程施工项目管理不规范,与农民工的劳动协议只停留在口头,施工期间又没有考勤制度的管理,使得“工资保障金”制度在实施时异常艰难。

目前,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属于一种“事前把关”的制度:企业动工之前不缴纳“工资保障金”就不能开工,这在一定程度上对施工方进行了筛选。

不过,尽管施工方按照工程总造价的2%缴纳保障金,相较于工人工资占工程项目30%的比例,‘工资保障金’所占比重一点儿也不高。”建筑市场监管处的负责人坦言,若是遇上无良企业有心拖欠工资,“工资保障金”制度也显得有心无力。

记者在采访中还发现,其实施工方也有处于弱势的一面。对于大多数中小企业而言,流动性资金本就有限,这些资金原本是企业的资本金,企业也本该有权将这笔资金用于经营甚至投资,当工资支付保障金使得企业不得不将一部分资金沉淀下来无法使用时,这对融资上本处于绝对弱势的中小企业来说,恐怕是难以承受之重。如果因此而影响到企业的业绩,“工资保障金”这一保障员工薪资的制度设计,没准会适得其反,对员工的薪水产生负面的不利影响。

欠薪漏洞还须多举围堵

经济运行压力严峻导致的企业建设资金难到位以及广西进入交通建设的高峰期使得欠薪频现,记者拿到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广西2013年欠薪数额6.68亿元,其中超过半数的欠薪案发生在建筑施工领域,涉案人数占总涉案人数的77%,涉案金额则占总金额的87%。其中高速公路、高速铁路“两高”工地较明显。

为了防治欠薪,尽可能地发挥“工资保障金”的作用,广西住建厅将多举围堵欠薪漏洞,对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信息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共享,并且将拖欠工资信息录入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利用银行征信系统惩戒企业欠薪失信行为,督促欠薪企业支付工资。

同时,应对施工期间考勤难的问题,广西住建厅将免费为工地上的农民工发放实名制“灵通卡”。“实行农民工实名管理制度之后,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农民工本人和仲裁部门就可以有据可查,同时,还能杜绝过去常常发生的分包工头虚报农民工数量、截留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该负责人向记者介绍。

目前,南宁、来宾、百色、贺州、柳州、北海、梧州等7市已成功实现“建筑灵通卡”发放,其它7个市住建部门正在积极推进试点,已基本具备发卡条件。广西住建厅将在6月中旬召开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现场推广会,力争2015年在全区14个设区市试点成功、全面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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