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告市长:并不诗意的普法故事

03.06.2014  14:18

   当法律为公民撑腰,公民就会信仰法律;当正义运送到公民心中,公民就愿意通过合法渠道维权。如果信法给了公民甜头,如果法律真正大于权力,如果现实否定“法律不如领导”的观念,公民怎会对法律心灰意冷,对“民告官”不抱希望?

  湖南临湘农民刘其军酷爱下象棋,作为只有初中文化的“小卒”,为维护征地补偿纠纷中的个人权益,他尝试过逐级上访、行政复议申请、求助媒体帮忙等各种方式,最终借助法律武器,将临湘市市长告上法庭。此案近日在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未当庭宣判,但刘其军已成为当地村民心目中的维权大英雄。

  畏进公堂,耻于诉讼,一些基层群众最卑微的处世哲学是“打死不告状,冤死不告官”。刘其军却展现了另一种模样,不仅不畏进公堂,还敢于“单挑”地方行政一把手——将市长告上法庭。刘其军是地道的农民,更是一位有着法治气质的公民,敢于维权,也善于维权。

  但是,起诉市长对只有初中文化的刘其军而言,就像用“卒子”将“老帅”一样遥不可及。熟谙象棋规则的刘其军知道,只要“卒子”过了楚河汉界,再配合其他棋子,就可以大有作为。刘其军令人感佩之处就在于,他不仅有法治意识,更有法律行动;他遭遇了专业困境,却不被困境所拘囿。他买了《行政诉讼法》、《征地、宅基地法律纠纷处理一本通》、《国土资源法规政策手册》等书,还托人从网上打印了一份18页厚的《湖南省高速公路条例》,希望从中找到支持他诉求的法条和依据。最后他还照葫芦画瓢,按照格式手写了一份行政诉讼起诉状。

  一切权利的前提,就在于时刻准备着去主张权利。面对不公,如果刘其军选择沉默,他就无法维护自身权利。一个案例是,之前村民的土地被征用,一亩地补偿8000块钱,刘其军偶然看到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文件写道,补偿是每亩地36500块钱,他怒而抗争——通过行政复议等手段迫使当地政府提高了补偿标准。正是这次成功的维权经历让刘其军尝到了甜头,刘其军才“越告越有劲”。

  这告诉人们一个最浅显的道理:当法律为公民撑腰,公民就会信仰法律;当正义运送到公民心中,公民就愿意通过合法渠道维权。现实中,一些人动辄指责百姓“信访不信法”、“弃法转访”、“以访压法”,认为这样做严重损害司法权威。但更关键的问题是,法律如何沦落到不被百姓信任的地步的?不必一味指责那些笃信“上诉不如上访,上访不如上网”的群众,如果信法给了公民甜头,如果法律真正大于权力,如果现实否定“法律不如领导”的观念,公民怎会对法律心灰意冷,对“民告官”不抱希望?

  在法律信仰被挑战,甚至在一些地方陷入凋零的芜杂现实中,农民刘其军对法律的认同,以及他依法维权的经历,犹如一个美妙的普法故事。刘其军的法治意识、公民意识和自信底气,以及他所赢得的荣耀和尊严,对其他公民具有很强的借鉴价值。当然,我们也不可过于诗意化他的维权故事,不能将他的维权经历描摹得唯美而清新,过于动人心扉。

  “法律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这句话是说给普通公民的,更是说给政府部门和官员的。如果相关政府部门信仰法律,依法行政,如果政府官员尊重公民的合法权利,即便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也不会显得太“丢脸”。刘其军以市政府颁行的土地补偿标准偏低,违背了省政府制定的有关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为由,将临湘市政府和市长告上法庭,他自以为胜券在握,但一路奔波,历经酸辛,开庭时却未见临湘市长出现在被告席上。这或许是一个隐喻,意味着刘其军的维权行动仍将一路坎坷。

  愿农民刘其军状告市长的故事,能够成为推动政府部门严格守法,依法行政的典型个案,对普通群众相信法律、依法维权产生示范效应。让守法者不孤单,让违法者存畏惧,只有这样法律才会被信仰,才能形成政府、社会和公民的良性互动与和谐治理。

【责任编辑:黄新锦】【值班编辑:黄新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