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上杭农村饮水安全 整乡推进试点县建设作法与成效》的通知
各市、县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2011年9月,上杭县被省水利厅确定为全省农村饮水安全整乡推进建设试点县。两年来,上杭县上下齐心协力,密切配合,科学组织,精心施工,顺利完成了各项试点建设任务。上杭在农村饮水安全整乡推进试点县建设中,通过新建、巩固、提升、配套、完善与创新饮水安全体制机制,立足民生工程,着力“四个管好”;立足整乡推进,着力“五个创新”,持续推动了农村饮水安全可持续发展。现将其作法与成效印发各地,供各地学习借鉴。
附:《上杭农村饮水安全整乡推进试点县建设作法与成效》
福建省水利厅
2014年10月9日
上杭农村饮水安全整乡推进试点县建设作法与成效
上杭县人民政府
2011年以来,我县在上级党政和水利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在全县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实施完成了农村饮水安全整乡推进项目建设任务。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1年9月9日和12月12日,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整乡推进工作会议和现场会在我县召开,我县被列为全省唯一的农村饮水安全整乡推进工程建设试点县。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将其列为重点为民办实事项目,并成立了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上杭县农村饮水安全建设整乡推进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工程规划、水源配置、建设管理、资金运作、水质监测“五个统一”思路和“保障水源、改善水质、保证水量、提高标准”的总体要求,采取“县级统筹、乡镇实施、村级参与”的项目运作模式,以乡(镇)为单元,实行“整乡推进”方式,全面完成了28.9951万人农村居民和2.2359万人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2011年完成0.4207万人农村学校师生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2012年完成20.2553万人农村居民和1.8152万农村学校师生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2013年完成8.7398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共完成新建取水坝235座,机井38座,大口井2座,集水池2座,过滤池149座,慢滤池75座,清水池311座,安装不锈钢一体化净水设备183套,膜净化处理净水器设备16套,三园一体砼净水设施13座,三池分设常规净水设施16组,消毒设备184套,输水管602.2km,配水管762.7km,新建泵房17座、管理房85座、围墙及大门244处;改建取水坝1座、清水池2座、管理房1座。2012年7月,我县被国家发改委和水利部授予“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示范县”称号。通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全县共新建改建集镇供水工程21处、村级供水工程400处,农村新增日供水规模2.8万吨,全县农村日供水规模达7.61万吨,让更多群众喝上了放心水、得到实惠,基本实现了“减、增、改、促”的目标(即减少疾病,增加了农民收入,改善了农村的生活环境,促进了农村的社会和谐)。
二、主要做法
为了不辜负上级对上杭老区人民的关心和支持,三年来,全县上下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努力探索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上杭模式”,概括起来就是“4445”: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始终坚持“四统一”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系统工程、长期工程,科学合理规划布局是前提和基础。我县在规划过程中,坚持因地制宜、统筹考虑,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美丽乡村、小城镇建设等有机结合,及时摸清现有供水工程状况、水源情况、工农业用水需求,科学选择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类型、规模及供水方式,对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施工、统一标识,确保农村饮水安全。2011年9月,委托省兴水科技公司、省水科院等设计单位编制了全县21个乡镇和农村学校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和实施方案。2011年10月初完成了《上杭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编制;2011年10月完成了16个乡镇所在地25所农村中、小学校2.2359万名师生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编制和批复工作;2011年12月完成了21个乡镇28.9951万人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2012年5月完成了实施方案的修编及批复工作。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全力把好“四道关”
1 、落实工作责任——把好力量投入关
一是 成立工作机构。在省水利厅派上杭县农村饮水安全技术指导组专门指导我县农村饮水安全整乡推进建设工作的同时,我县也及时成立了农村饮水安全建设领导工作机构,各乡(镇)成立了项目工程部,并按照“县级领导、乡(镇)负责、村为主体”的原则,建立了统筹协调、组织有序、保障有力的工作机制,形成了政府领导、部门合作、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是 层层落实责任。把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列为乡(镇)党政目标管理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实行乡(镇)长负责制,下达《上杭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责任书》,按照隶属关系和分级管理原则,将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三是 严格兑现奖惩。对实施饮水安全工程的所在乡(镇)政府、村实行年度测评,根据测评情况进行奖优罚劣。对项目实施好、发挥效益好、群众反映好的乡(镇)、村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项目所在乡(镇)、村给予适当的水利项目扶持奖励。对项目实施差、群众反映不满意、工程效益发挥差的项目乡(镇)、村给予全县通报批评,扣减后续水利项目扶持,所在乡(镇)主要负责人、村主干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考评参照工程建设有关规定给予奖罚。
2 、实行专户专账——把好资金使用关
制定下发了《上杭县农村饮水安全整乡推进工程项目资金报账管理办法(试行)》,县级实行报账资金管理机制,乡镇设立专户,实行专户专账管理,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工程审计、财务管理等制度规定执行,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3 、完善监督机制——把好工程质量关
各乡(镇)将项目建设有关内容在乡(镇)、村政务公示栏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执行项目建设“五制”(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把好“四关”: 一是 把好材料设备采购关。出台了《上杭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招投标等工作方案》,县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对全县主要设备材料统一招标,集中采购,确保质量,降低造价。 二是 把好施工队伍选择关。全县所有工程均严格按照招投标制,实行统一公开招标,确保择优选择施工队伍。 三是 把好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关。县农村饮水办每周五召开由项目技术人员、监理单位等参加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技术会商会议,每半个月召开进度通报会议,及时掌握施工进度、解决施工中技术问题;乡(镇)工程部、监理单位每半个月汇报一次工程进度,并及时提供施工前、中、后的影像资料,县效能办对进度较慢的乡(镇)进行效能督查;县质监站定期不定期抽查项目建设质量情况。此外,充分发挥老年人协会、村级水利协会的作用,聘请受益农户代表、老同志代表、村民代表等对工程建设全程监督,共同把好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关。 四是 把好检查验收关。项目建设过程中分阶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马上进行书面通报,要求限期整改。制定下发《上杭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验收办法(试行)》,项目建成后,由水利、发改、财政、卫生等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各司其责,分别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牵头组织、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资金调拨、水质监测工作。验收组将对先期完工的工程进行预验收,对预验收发现问题的工程,要求各参建单位全部整改到位后,才进行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4、 加强水质监测——把好饮水安全关
划定供水水源地和供水工程设施保护区,并设立保护标识牌,有效保护水源地和供水设施安全。同时,以县疾控中心为依托,建立了水质监测中心,合理设置水质监测点,在乡(镇)集镇水厂设立简易化验室,切实加强水源水、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的水质检验和监测。对新建的工程,坚持从项目前期、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水质检测和监测等环节抓起,科学做好水源水质和水量论证,确保安全稳定运行。此外,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作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真正建成“民心工程”。
(三)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形成合力“四投入”
在我县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过程中,我们按照“中央、地方和受益群众共同负担”,“困难大的多补、困难小的少补”等原则,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积极发动社会广泛参与,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制定资金筹措计划。 一是 确保县财配套投入。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按487.5元/人的标准实施建设,即省级以上补助414元/人、市级补助30元/人外,县财再配套补助43.5元/人。 二是 加大乡(镇)村的配套投入。为进一步提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标准,各乡(镇)村也相应加大了配套投入。如才溪集镇水厂水源工程—长圳坑水库及配套工程由才溪镇政府自筹450万元兴建,古田镇政府自筹1500万元用于集镇水厂的工程建设等。 三是 城乡统筹多形式投入。建立和拓宽投融资平台,加快推进重点乡镇工业集中区和重点小城镇水源工程建设。如鑫源自来水公司筹资2.3亿元,新建水源工程通过管网延伸解决临城、庐丰、湖洋等乡镇集镇周边农村居民供水问题。又如蛟洋工业区筹资7000万元新建竹背水库和田螺坑水库解决工业区及周边农村居民供水问题。 四是 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投入。通过采取政策引导、市场化运作等方式,积极引导金融资本、民间资本参与建设。如通贤镇引进民间资本30多万元用于文坑村供水工程建设等。
(四)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提速增效“五创新”
面对新形势新问题,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积极探索新思路、谋划新举措,推动工程保质保量完成。
1 、创新建设模式,实现全面覆盖。 我县按照“巩固、提升、配套、完善”的总体思路,坚持因地制宜,根据各乡村实际,合理选择饮水安全工程的规模、类型及供水方式。 一是 管网延伸。优化配置水资源,扩大集中式供水规模,最大限度发挥工程效益。如县城区新水源工程,通过管网延伸解决近城区的临城、庐丰、湖洋等乡(镇)集镇周边供水问题;古田、才溪、下都等乡(镇)新建水源工程通过管网延伸解决集镇周边农村居民供水问题。 二是 配套完善。对现有水源水量充足、水池及管网配套较好,但没有净水、消毒设施的供水工程,采取增加净水处理设备、消毒等净水工程措施进行配套完善,提高供水质量。比如,溪口镇集镇水厂和太拔乡院田村供水站。 三是 改造升级。对一些水源水量不足、没有管理房和消毒净化设施的,在原有基础上,巩固提升,改造升级,使其达标并满足安全用水需求。如白砂水厂、稔田水厂、稔田镇官田村和庐丰乡太古村供水站。 四是 新建扩建。对水源有保证,但由于城镇化进程加快,居住人口增加而出现供水不足的乡(镇)村,通过新建、扩建饮水安全工程,实行集中供水,提高供水保证率。如才溪、蓝溪、南阳、珊瑚等集镇水厂和茶地乡久泰村供水站。 五是 自主建设。对居住分散、人口较少的小山村,鼓励联户供水或直接采用终端用户净水设备。
2 、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一是 统筹力量,分组推进。采取“超常规,不违规”的方式方法,整合全县力量,建立了由县领导挂钩联系乡(镇)、县水利局领导干部分片挂钩乡(镇)项目工作制度。对专业技术人员统筹分片、分组安排,落实到每个乡镇,负责检查、指导、服务、监督、推进所在乡(镇)村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强化重点环节监督检查,加强工程安全生产和建设质量,确保每个项目建成合格工程、精品工程。 二是 每月调度,解决问题。每月召开一次全县水利项目调度会,研究分析项目建设情况。重点水利项目每周召开一次工程调度会和技术对接会,研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是 驻点督查,指导落实。项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每周不少于3次驻点(乡镇、村、项目)检查、指导、监督项目建设工作,对项目建设滞后或有问题的乡镇,以督查通报等形式予以提醒和告诫。 四是 典型引路,示范带动。针对工程项目点多、面广、线长、困难大等特点,按照“早计划、早部署、早落实”的方针,做到重点突出、分步实施、集中解决、全面推进,每个乡(镇)确定2-5个示范点工程,全县21个乡(镇)确定68个示范点工程。要求示范点建设提高标准,先行一步,切实起到示范带动作用。通过示范点的辐射,有力提升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实现“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的目标。 五是 特殊困难,特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大部分工程点都在地势较高、路程较远、交通不便、远离居民的地方,建筑材料的二次运输是大问题。为此,全县共组建18支骡子运输队,使用168只骡子运输水泥、砂石等建筑材料,解决了材料二次运输困难的问题,有力地促进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3 、创新管护机制,确保良性运行。 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工作思路,有序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一是 设立奖励基金。出台了《上杭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每年安排200万元,建立管护奖励基金,纳入县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可跨年度滚存结转,对于管护较好的工程实行以奖代补,充分调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 推进产权改革。进一步明晰相同或邻近供水区域的多个供水厂(站)的工程产权,并通过资产重组、参股、出让经营权、租赁承包、并购等形式进行运营,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发挥规模效益。如通贤、白砂集镇水厂。 三是 实行有偿供水。集镇供水工程的水价纳入政府定价管理,按照“一户一表一龙头”计收水费,实行有偿供水。联村供水站和村级供水站推行水费民主决策制度,村委会或用水户协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水价民主听证会,在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正常运行管理和保本微利的基础上,合理制定水价,以保证水资源高效利用,缓解村财压力。同时,积极推行“水价、水量、水费”公示制度,让农户用上放心水、明白水。 四是 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水厂管理和应急制度,明确集镇水厂由供水公司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对问题解决快、管理成效高、群众反映好,并且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管理单位,乡(镇)政府给予绩效奖励。积极完善供水服务体系、组建供水服务队伍,加强服务人员业务培训,确保规范使用净化消毒设施,做好水质监测,保证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服务高效、到位。
4 、创新经营模式,发挥长久效益。 根据实际情况,对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一是 公司模式。对城区郊区供水、乡(镇)集镇以及跨村集中供水工程,进行市场化运作,由公司进行统一管理。如古田、溪口、下都、才溪等乡(镇)集镇水厂已注册水务公司,对集镇供水工程进行了统一管理。 二是 协会模式。对村级集中供水工程,主要以村级水利协会对工程进行管理,村两委和乡(镇)政府进行监督。同时,鼓励用水户参与管理。目前,全县已成立村级水利协会307个,占336个农业行政村的91.4%。 三是 股份制模式。对于股份合作建设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根据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四是 自主模式。以农户自用为主的小型、微型饮水安全工程及分散供水工程,实行“自建、自有、自用、自管”。
5 、 创新联动机制,保护饮用水源。 为加强饮用水源水源保护,保障饮水安全,划定了供水水源保护区,制定出台了《上杭县城区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由环保、水利、农业、住建、林业、经贸、公安、工商、国土等部门和各乡镇共同负责,强化部门与部门、部门与乡镇、乡镇与乡镇的联动协作,采取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养殖业污水、工业废水及固体污染物治理、农业生产使用化肥和农药管理等各种措施,切实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及周边环境的治理与保护,有效改善水源地水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