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文化设施不应成为“摆设工程”
随着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民生活发生翻天覆地的巨变。近几年来,农家书屋、文化墙、休闲场所等文化设施在很乡村遍地开花,成为了普及文化知识、推广生产经验、开展运动休闲的载体,为农村文化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在人们为农民生活质量得以改善感到欣慰同时,也遇到一些令人遗憾的地方。
笔者因工作之便,经常下乡调研,发现农家书屋、文化墙、休闲场所等在有的地方却成了“摆设工程”。有的农家书屋“有屋无书”或“有牌无屋”,抑或平日里“铁将军把门”;一些运动休闲场所要么杂草纵横,要么运动器械锈迹斑斑、缺胳膊断腿;文化墙被诸多小广告占领,有的被划出大口子,有的在上面乱涂乱画等等。不可否认,在建设之初,这些文化设施直指农民兄弟的需求,也曾有着美好蓝图。那么,这些本来造福一方的公共设施为何却变了样走了形,成了“摆设工程”?
究其原因,是这些文化设施建设脱离实际又疏于管理,老百姓用着不方便,公共设施自然闲置下来。比如,一些运动设施由于风吹雨淋,健身器材生锈、塑料风化现象普遍,又不定期加以维修保养,又有谁愿意用“缺胳膊短腿”的器材来锻炼身体?有的乡镇前瞻性考虑不足,贪大求洋,不顾实际“大干快上”、大范围“推广经验”或过度追求一步到位等因素,结果造成诸多农村文化设施成为中看不中用的“摆设”等等,在浪费大量财力物力的同时,这些设施也成了村民们茶余饭后的笑谈。
怀为民之心行为民之事,方可见真成效。建好农村文化设施只是第一步,只有维护好、利用好才能真正惠民,彰显其应有的价值。农村文化设施理应成为提高农民朋友文化素质的前沿阵地,如果“沦落”成了群众眼里的“鸡肋”,充当了政绩的“门面”,显然不是中央及地方政府部门推行惠民工程的本意。而要扭转此种乱象,就需要相关部门真正担起责任,丰富其活动内容,比如引导城市文化机构、团体到农村拓展服务,发现和培养乡土文化能人、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等各类文化人才,广泛开展具有浓郁乡土气息的农村文化体育活动,凝聚有利于农村文化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创新活力,让农村文化活动更加贴近农民朋友,最终使得更多农村文化设施能够突出重围,实现良性发展,更好地为农民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同时,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和管理不能一劳永逸。除了定期维修、保养之外,依据农民的实际需求变化对这些文化设施进行动态管理也不可或缺。
无疑,唤醒农村这些沉睡的文化体育公共设施,需要相关部门告别懒政思维,多一些接地气的民意调查,少一些拍脑门的随意决策;多一些为民惠民的服务意识,少一些求全贪多的形象观、政绩观。(涵江区委文明办 陈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