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改革开放40年成就辉煌:改革铺展乡村振兴之路
农,天下之大业也。
农村改革是党领导下的我国农民的伟大创造,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了不竭的强大动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不断开创新局面。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持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积极推进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和“三权分置”改革,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坚持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
农业强——
农民与土地关系调整,解放了生产力
“包产到户”是中国农村改革的标志。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在农民的“闯一闯”和中央的“试一试”中喷薄而出。这一点,是小岗村严俊昌等18位按下红手印的农民所始料未及的。
农业农村部农村研究中心主任宋洪远感慨,家庭承包经营,让农民获得了生产经营的自主权。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为现代农业的发展和农村生产力的提高夯实了制度性基础。
“大包干,大包干,直来直去不拐弯。”“交够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亿万农民在焕发粮食生产积极性的时候,这样形容方兴未艾的农村改革。
政策性供给,让农民吃上了定心丸。1980年的中央75号文件,1982年到1986年连续5个“中央一号文件”,在确立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前提下,推动农村改革逐步走向深入,并不断释放出改革的活力。
农村改革一开始,农民和土地的关系是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由此释放了农业生产的巨大生产力。随着这种经营权的推进,一部分农村富余劳动力得以解放,土地适度流转由农业生产的需要变成现实的可能。小岗村种粮大户程夕兵说:“作为一个种地的农民,做梦也想不到,通过土地流转,自己有一天能种260亩地,靠种地就实现年收入20万元。”
从40年农村改革的历史进程看,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赋予农民和土地的新型关系,这种关系使13亿多中国人彻底告别了长期的农产品“短缺经济”状态,农业的主要矛盾由产品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
改革开放以来,全国粮食总产量接连跨上新台阶,确保了国家粮食安全,吃不饱饭的问题彻底成为历史。1978年全国粮食总产量仅有6000多亿斤,到1984年达到8000多亿斤,6年间登上两个千亿斤台阶。党的十八大以来,粮食总产量从2012年起到2018年连续7个年头稳稳地站在1.2万亿斤的台阶上,表明我国粮食产能稳定,粮食生产基础牢固。
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说,农民和土地关系的调整,带来了农业农村全面发展的新局面,农业现代化水平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升。我国主要农产品产量跃居世界前列,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7.5%,主要农作物良种基本实现全覆盖,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超过66%,小麦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过去农业以人力畜力为主、农民几千年“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景象正在成为历史,现代农业建设实现了由量变积累到质变提升的转变。
农村美——
城市农村关系调整,乡村面貌焕然一新
波澜壮阔的农村改革,使城市与农村的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历史性变化。
这个变化首先来自于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加工业和城市的转移,“农村向美”开了头,起了步。
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司司长曾衍德表示,这个过程中,乡镇企业异军突起,成为农业农村发展的生力军。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1978年乡镇企业产值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比重不到1/4,到1987年首次超过了农业总产值。宋洪远说:“随着国家改革开放伟业的推进,这些乡镇企业有很多成为A股、港股上市公司,不断发展壮大。”
这个变化还来自于城乡要素的流动和融合,“农村向美”变成了“农村真美”。
统筹城乡发展,从制度供给上推动城市要素向农村流动。甘肃省陇南市委书记孙雪涛说,要把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统一纳入政府宏观规划,协调城乡发展,促进城乡联动,实现共同繁荣。
在甘肃省康县长坝镇花桥村,天然氧吧、美丽山川、舒适的农家乐,吸引国内各地游客纷至沓来。农家客栈“花桥人家”负责人杨明霞说,借助手机APP平台推广,去年她的农家乐收入20多万元。
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城市要素迅速向农村流动。正是因为统筹城乡发展,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农村越来越美了。宋洪远说,国家积极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农村脏乱差状况明显好转,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
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得到有效保护。目前,已有4153个有重要保护价值的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实现村村建立档案、编制保护规划。越来越多融自然、休闲、文化、旅游、养老于一体的美丽村镇正在建设中。
“农村美,是农村制度性改革的成果,是城乡要素互通有无的结果,城乡要素平等流动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孔祥智表示,突破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资源优化配置,还有大量的任务需要一步一步完成。
农民富——
腰包鼓了,农村民生实现新改善
土地关系、城乡关系的调整,带来了什么?北京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院长黄季焜表示,农村改革在推动农业生产增长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同时,提高了农民收入。
对农村改革的回望,是一种幸福。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长江村党支部老书记郁全和操着一口乡音:“现在的长江村是有名的富裕村,可是在农村改革之前,我们特别穷,逢荒年,还要靠吃树叶度日。”贵州省湄潭县县长李勰说,农村改革带来的成果增强了湄潭人民的幸福感,逐渐富裕起来的湄潭农民创作了《十谢共产党》花灯民谣。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表明,1978年全国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元,到2017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3432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5倍多,年均增长7.4%。
黄季焜表示,农民收入的提高,对农村减贫起到重要作用。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持续提高,生活水平显著改善,贫困人口大幅减少,农村从普遍贫困走向整体消除绝对贫困。
从1978年到2017年,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7.4亿人,年均减贫人口规模接近1900万人;农村贫困发生率下降94.4个百分点,年均下降2.4个百分点。
我国农村改革取得了巨大的历史性成就,但改革任务依然艰巨。按照深化农村改革扩面、提速、集成的总体要求,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一系列农村改革正在扎实稳步推进。韩长赋表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突出的短板在“三农”,必须打赢脱贫攻坚战,稳步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发展,让广大农民同全国人民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