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农村建设中对农村留守妇女的思考

24.07.2014  17:32
      随着中国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过程中,外出劳动力以男性为主体,老人、妇女和孩子留在户籍地。农村留守妇女逐渐成为一个新型群体,亦引发了各种社会问题。由于家中“顶梁柱”的男性长期外出务工,导致留守女性的生活模式和劳动模式发生了巨大变化。这些变化使得她们一方面不得不承当更多的家庭责任,另一方面也给她们的夫妻关系带来危机,进而加重了农村留守妇女的生活和精神压力。近年不断有农村留守妇女权益受侵害的事件发生,引起了社会对这一群体的广泛关注。保护留守妇女成为中国妇女第十次代表大会的热点话题,社会各界对留守妇女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并相继采取了一些积极措施,但农村留守妇女的问题仍未得到实质性的改变。  本文主要围绕着农村留守妇女问题及对这一问题的有关思考等展开,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关建议。

      一、农村留守妇女面临的问题

      (一)生产、生活压力增加。留守妇女一方面要承担起农业生产中的大部分劳动责任,另一方面还承担赡养老人、教育子女、维持家庭关系等家庭责任。此外,一些社会交往事务也落在她们肩上。 

      (二)社会经济地位的变化。在传统农业家庭的经济劳动中,女性的贡献一直是隐性的、不受肯定的。由于丈夫外出务工后留守妇女承担了家庭的主要经济劳动,她们的经济地位和  社会认可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是,仍然处于劣势地位,与其贡献不相符。首先,家里的“男主角”外出并不代表留守妇女成了家里唯一的主角,妇女主角的作用,更多地体现在家庭生活和家庭开支方面,而在家庭生产投入方面,特别是一些对技术要求更高的领域,还是以丈夫决策为主。其次,由于男性外出务工的经济收入会远远高于留守妇女在家的农事劳动,男性的家庭经济主要贡献者的地位没有变化,故与男性的经济贡献相比,女性为家庭的付出被忽略,造成了性别不平等的再生产。 

      (三)婚姻危机。由于夫妻长期分居,而且处于不同的社会环境中,夫妻两人的城市化水平不同。丈夫在外接触到城市中更多现代化的物质和精神产品,其生活习惯、价值观和人生观受到影响。而妻子则仍处于农村较为封闭的环境中。见过世面的丈夫回到家中,难免会因为生活习惯、价值观等不同而对见识短浅的妻子心生嫌弃,从而造成家庭矛盾。此外,由于两地分居,农民工和留守妇女都受到性压抑。根据卫生部的数据,80%的农民工都处于性饥渴的状态。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双方都有出轨行为发生的可能,但在男性身上发生的几率更大一些。面对这种情况,大部分留守妇女只能采取容忍的态度,维持名存实亡的婚姻。因为她们没有别的经济来源,而且在农村,离婚对她们而言意味着失去一切。 

      (四)生理健康和疾病的治疗。由于留守妇女承担几乎全部的家庭劳动,强体力劳动对妇女的身体造成了极大损害。同时,由于农村妇女卫生观念、生活习惯不良,加之农村卫生医疗条件较差,致使农村留守妇女的健康受到极大威胁,很多妇女患有阴道炎、宫颈糜烂等妇科疾病。生病之后,留守妇女的就医意向并不积极。首先,对承担众多生产和家务劳动的妇女来讲,她们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看病。此外,就医费用较高、手续复杂,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也影响她们及时就医。 

      (五)心理压力问题。首先,沉重的农业生产和家庭照料的责任给留守妇女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其次,在家庭关系中,夫妻关系是核心,但是由于丈夫外出,这种关系无法维持,导致留守妇女独自面临家庭中几乎所有的问题,情感无法得以排解和安慰。再者,留守妇女常年留守家中,孤独寂寞,缺少必要的文化娱乐和社会交流,还要忍受性压抑和性骚扰带来的各种烦恼。     

      二、对农村留守妇女问题的分析 

      (一)需求与现实的矛盾如上文所述,留守妇女的生活、劳动状况发生了改变。于是,她们便产生了一些新的需求。但保障和福利制度、设施不能满足这些需求,因此造成了诸多问题。 

      (二)自我实现的需求与对家庭的贡献被忽视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一直以来,人们更看重男性在生产中的贡献,并将外出务工的男性的工资收入当作支撑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而忽视留守妇女为家庭付出的的劳动和农业生产的收入。因此,在保障与福利制度制定上,女性在家庭领域的付出不被认可,这种观念甚至存在于农村承包土地的分配制度中。妇女的劳动价值得不到应有的认可,其自我价值需要无法满足,自我认同感降低。所以,留守妇女无法悦纳自己,无法从生产劳动和生活中得到情感上的满足。超负荷的生产、生活压力,负面的情感体验,加之欠缺的保障和福利制度,均使她们的精神压力日益加重。     

      (三)对婚姻和性的需求与婚姻权利保护不力婚姻关系中的个体提供了安全、稳定、关怀、包容、接纳、支持等精神方面的满足以及性生活、繁衍子女等生理方面的满足。由于丈夫外出打工,夫妻长期分居,留守妇女在生理、心理方面的需求无法得到满足。首先,农民工家庭的婚姻关系易出现问题,且在出现问题的时候,妇女的权益往往被损害。在这种情况下,需要相关机构提供咨询、指导和保护的福利服务。但是,由于农村地区有关资源很有限,而且目前这种机构和服务均不健全。此外,留守妇女有性的需要和权利,有要求夫妻之间合理关怀的权利。但是,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妇女一般耻于在公开场合提及性权利等方面的需求,而这种羞耻感进一步增加了她们的心理压力。 

      (四)对生理、心理医疗服务的需求与医疗卫生设置、体制不健全之间的矛盾留守妇女面临着严重的生理、心理问题,所以,她们有倾诉以及获得帮助、支持和保障的强烈需要。首先,需要医疗卫生知识的普及,帮助她们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纠正其错误的就医观念。其次,需完善乡镇、农村的医疗保健设施,提高基层医疗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并针对妇女疾病设立专项门诊,提高妇科疾病的诊治力度和能力,真正做到“小病不出村,中病不出镇”。再者,新合作医疗需要在制度上和实施上进行调整,将对大病的统筹扩展到小病,并简化处理程序,使参保的农村妇女均能享受完善的合作医疗服务。此外,为农村妇女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服务,缓解、治疗其心理疾病,为解决其夫妻关系等问题提供帮助。但是,目前在这些方面均有所欠缺,亟待改进。 

      (五)发展的需要与文娱设施、服务缺乏之间的矛盾留守妇女有增长见识、提高文化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愿望,这一方面源于丈夫在外接受现代文明观念的影响,另一方面也是妇女提高自身素质、维护自身权益和夫妻关系的本质要求。但是,目前农村的文娱设施缺乏,文娱活动方式传统而单调,对农村留守妇女进行义务辅导和培训的机构几乎没有。 

      三、对留守妇女问题的几点建议 

      根据已有的研究结果看,对留守妇女问题的解决可以从以下环节进行     

      (一)加快发展地方经济,有效利用地方资源优势,吸引当地剩余劳动力,实行工作就地安排; 

      (二)完善农村的医疗、社会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 

      (三)加大对农村的文化建设,完善其娱乐社会,丰富农村妇女的业余生活,以缓解生活所带来的压力。 

      (四)改变全社会对家庭劳动价值观念的认识,承认妇女在家庭私人领域的劳动价值 

      (五)宣传普及婚姻法,并定期为农村留守妇女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六)为农村留守妇女提供文化娱乐设施,并根据实际情况开办一些技能或知识的培训,丰富农村留守妇女的精神文化生活。 

      (七)在条件成熟以后,将农村女性纳入生育保险制度等女性福利制度体系之内,针对农村妇女提供针对性较强的福利项目,并将其制度化。 

      (八)鼓励和促进各种针对农村妇女的福利机构的发展,充发挥民间组织的作用。 

      [参考文献] 

      罗忆源,柴定红.半流动家庭中留守妇女的家庭和婚姻  状况探析